本网讯 为规范我校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益,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办法》(校字〔2026〕55号)文件精神,2026年6月17日,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召集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审计处等职能部门召开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审核工作会议,会议对各单位报送的收费标准及不纳入共享设备情况予以审核,重点研判教学专用、科研订制设备的使用属性及共享可行性,形成正式审议意见。会上,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结合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办法,强调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明确设备共享收费管理规范。要求各学院严格对标学校管理规定,统一收费标准、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