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
| 发布时间: 2026-01-19 浏览次数: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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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4〕4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组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学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教学办、学工办、基层教学组织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等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具体人员名单,每学年另通知公布。 二、申请条件 (一)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需符合校字〔2024〕46号规定的基本原则。 (二)一年级新生可于第一学期末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二年级在校学生可于第三学期末申请在学院内转专业。 (三)符合学校规定的特殊情况,可单独申请转专业,申请条件及程序按校字〔2024〕4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计划人数 各专业转入计划人数,原则上累计不超过专业新生入学人数的30%(特殊情况转入人数不计)。具体人数由学院结合培养条件等编制后报学校批准后,另通知公布。 四、考核 (一)考核形式 由各专业转专业考核小组组织面试,考核小组组成人员中考核专家至少3人(建议涉及专业的辅导员1人),做好记录和留存。 (二)考核要求 1.接受人数:一年级全校范围内转专业,原则上各专业转入计划人数,不超过专业新生入学人数的20%;二年级学院内转专业不超过专业新生入学人数的10%。 2.考核内容:需提供个人材料(含成绩单),面试以考察学生的专业发展潜质和专业兴趣为主,同时重视学生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和专业特长的考察,总分为100分。 3.面试方式:个人陈述和现场问答相结合。学生首先简要做自我介绍,谈自己转入专业的原因及专业设想,陈述自已对专业所具有的潜质或突出成绩、爱好和特长等;然后根据考核小组专家成员的提问回答问题。 4.面试时间:根据面试人数,由专家组讨论确定面试时间,建议每个学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5.参考资料:面试专业提问内容参考资料如下: 建筑工程系(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土木工程—《土木工程概论》、智能建造—《智能建造概论》; 安全工程系(安全工程):安全工程—《安全原理》; 岩土工程系(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和城市地下空间):勘查技术与工程—《普通地质学》、地质工程—《普通地质学》、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地下工程概论》; 测绘工程系(测绘工程):测绘工程—《测绘学概论》; 道路与桥梁工程系(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工程导论》、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道路工程导论》; 水利科学与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概论》。 6.录取方式:低于60分为不及格,考核不通过;高于60分,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二)1”接收人数为最低录取考核分。 五、工作程序 (一)转专业工作于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开展。具体工作安排由学校统一发布。 (二)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或二年级学生,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安排,填写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交学生所在学院,填报1个专业志愿。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查其转专业资格,给出审查意见。 (三)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组织考核。 (四)学生考核成绩经转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转入计划人数择优选录,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考核成绩相同且同时录取超出计划人数时,相同成绩的学生同时选录。 (五)拟转入学生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转专业试读手续。 (六)转专业学生到拟转入学院报到,按拟转入专业培养要求试读2周。试读期内,学生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转入新专业学习。未按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或试读期间主动放弃转入资格的学生,应在原专业完成学业。 (七)试读结束后,学校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统一办理学籍异动、选课、宿舍和学费调整等。 (八)因志愿缺额、公示或试读期内放弃等,致使专业转入计划人数未完成的,不再开展转专业工作。 六、附则 (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在学校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在转专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报请学校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可于转入学院公示期内实名向申请转入学院提请复核,由转入学院组织调查核实,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并报学校备案。学生对学院复核仍有异议的,按《安徽建筑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规定提请申诉。 (三)本细则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校字〔2024〕46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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