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23 浏览次数:16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75号)、《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的通知》(校教发函〔2025〕7号)文件的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且未列入教育教学能力免试范围(免试条件依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执行)。具体名单如下表:
申请学科 | 申请教师 | 测试学院 |
土木类 | 陈涛 秦斌 | 土木学院 |
计算机类 | 沈杰 操华茜 | 电信学院 |
外语 | 于浩 张彤彤 | 外国语学院 |
机械大类 | 闵艳丽 张琦 | 机电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汪璇 | 公管学院 |
思想教育类 | 翟玉婧 袁红艳 党秋晨 | 马克思学院 |
体育类 | 汪菊培 韩邱斌 | 体育部 |
二、测试组织
1.组织形式:由测试学院自行组织,成立测试专家组(不少于3名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由经验丰富教师组成。
2.时间安排:2025年6月6日前完成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确定后提前通知参试教师。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一)测试内容
测试重点考察教师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及教育教学创新意识。
(二)测试形式
1.面试:通过观察、提问、谈话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应试者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知识情况。
2.试讲:重点考察应试者组织课堂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以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制作教具的技能。根据应试者拟教专业指定试讲内容,应试者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班级组织教学,时间一课时。如试讲条件不具备,可采用说课的方法,时间30分钟。试讲与说课测试要求相同,评分标准一致。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材料提交
申请教师于6月9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训科:
1.测试学院签字并盖章的测试成绩汇总表(附件3);
2.测试现场照片或视频(至少2张)。
五、其他事项
测试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
联系人:范老师、徐老师,电话:0551-63828293。
附件1: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docx
附件2: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docx
附件3: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