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门户
  • 网上办事大厅
  • 邮箱登录
  • 领导信箱
  • 学生
  • 教师
  • 校友
  • 访客
  • 返回旧站
网站导航
  • 学校首页
  • 学校概况
    • 学校简介
    • 学校章程
    • 机构设置
    • 历史沿革
    • 现任领导
    • 识别系统
  • 教育教学
    • 师资队伍
    • 本科教育
    • 研究生教育
    • 国际教育
    • 继续教育
  • 科学研究
    • 科研平台
    • 成果转化
  • 招生就业
    • 本科招生
    • 研究生招生
    • 国际生招生
    • 就业服务
  • 合作交流
    • 国内合作
    • 国际合作
  • 公共服务
    • 信息公开
    • 招标采购
    • 教育资源
    • 校车校历
    • 管理系统
    • 发布系统

旧版网页

首页  旧版网页  部门  学生处  通知公告
  • 院处新闻
  • 首页
  • 学校概况
  • 机构设置
  • 建大要闻
  • 本科教学
  • 科学研究
  • 研究生教育
  • 师资队伍
  • 招生就业
  • 教育教学
  • 学工在线
  • 继续教育
  • 城建学院
  • 电子政务
  • 邮箱登录
  • 领导信箱
  • 学生事务信箱
  • English
  • 信息查询
  • 快速通道
  • 友情链接
  • 中心图片
  • 底部图片
  • 校务公开
  • 教育资源
  • 学术科研
  • 校园文化
  • 图片新闻
  • 科技园地
  • 校友风采
  • 学科建设
  • 安建大欢迎您!
  • 院系
  • 专题
  • 部门
  • 频道栏目
  • 信息公开
  • 快速通道2
  • 轮播图
  • 图片导航
  • 便捷功能
  • 角色
  • 信息门户
  • 网上办事大厅
  • 微信网站
  • 巡视公告
  • 11 2025.09
    2025-09-11
    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字〔2024〕1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评审要求通知如下:一、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报学生处备案,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资料审核和初步评审等工作。二、奖学金评选中的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及社会服务等评审指标计算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三、评审流程评审流程为: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定。申请人需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或《安徽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学院初审后返还申请人。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学院盖章后,报学生处。四、评选办法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四项研究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字〔2024〕16号)文件要求,《安
  • 11 2025.09
    2025-09-11
    关于做好2025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及《安徽建筑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校字〔2025〕54号)、《安徽建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校字〔2025〕54号)、《安徽建筑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校字〔2025〕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学校2025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定范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范围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范围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国家助学金评定范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二、申请条件(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4.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
  • 11 2025.09
    2025-09-11
    关于开展补办老生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工作的通知(2025年9月)
    各学院:近期学校将开展补办老生学生证及火车票优惠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办理对象全体在校生二、办理时间系统开放时间:9月11日—9月14日现场办理时间:9月18日—9月20日学生证领取时间:9月25日—9月27日三、办理流程(一)申请通过电脑端“信息门户—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证”或手机今日校园app“学生证补办”模块提交申请。(二)现场办理申请通过后,补办学生证的同学需携一寸照片、身份证办理。补办火车票优惠卡或变更火车票优惠区间且符合火车票优惠卡办理条件的,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办理。(目前火车票优惠卡库存较少,不急的同学可以下次补办)火车票优惠卡需要充磁的,无需提交申请,持学生证办理(火车票优惠卡一年可以使用4次,优惠次数使用完无法增加,与充磁无关)。四、注意事项1.需要办理学生证的同学应在规定时间及时线上申请、现场办理并领取。提交申请后,应及时联系辅导员老师审核,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的需等待下一次集中补办,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学生证将由学院代为发放。2.请现场办理及领取学生证的同学在工作时间前来。南区办理、领取地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106,北区办理、领取地点为行政楼205。联系人:江
  • 05 2025.09
    2025-09-05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孤残学生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特殊群体学生的帮扶工作,为贯彻落实好高校困难生资助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通知和《安徽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校字〔2022〕7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校内本学年困难生认定及孤残学生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一)工作组织学校资助工作应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成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贫困生认定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成立文件应报学生处备案。各年级(或专业)应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年级(或专业)贫困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的成员名单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其中学生代表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二)认定对象与标准认定对象为2025-2026学年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2025级新生)。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档
  • 26 2025.08
    2025-08-26
    关于举办2025年暑期辅导员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持续推进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和学生管理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暑期辅导员培训。具体要求如下:一、培训时间:2025年9月4日——9月5日二、培训对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及有关工作人员三、培训内容日期培训时间培训主题负责部门地点9月4日9:00—9:30 开班式学生处徽风楼2楼报告厅9:40—11:30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与舆情应对宣传部14:00—15:30增进职业认同,砥砺育人本领学生处15:40—17:10增强校园安全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保卫处9月5日9:00—10:30 增强心育本领,提升心育质效学生处10:40—12:10就业工作指导就业工作处14:00—15:30辅导员视角下的高校团学工作实务校团委15:40—17:10学生工作案例解析学生处四、培训要求1.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学校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开展辅导员培训是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全程参与。要引导辅导员强化学习意
  • 01 2025.07
    2025-07-01
    关于启动近期自然灾害受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近日,我国南方多地遭遇持续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影响,局地发生特大暴雨灾害,部分受灾地区经济损失严重。为保障受灾家庭学生学习和生活,根据《安徽建筑大学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办法》,请各学院做好学生家庭受灾情况摸排帮扶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因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包括但不仅限于)影响,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严重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含2025级新生),尤其重点关注贵州、四川、广西地区学生。二、工作流程1.各学院通过全面摸排,详细了解受灾学生家庭情况。受灾学生本人需进入申请界面(PC端在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端在易班·今日校园)点击“困难补助-受自然灾害影响”模块,进行线上申请,辅导员、学院及时审核。2.各学院在精准摸排、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填写《安徽建筑大学临时困难资助学生汇总表》(附件),于8月1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学生处资助科胡韬。学生处将集中为受灾学生办理补助发放事宜。3.若后续发现新增受灾学生,请第一时间与学生处资助科联系(0551-63828055)。三、工作要求1.各学院要认真摸排受灾地区学生情况,深入了解学生的人身安全
  • 30 2025.06
    2025-06-30
    2025年大学生暑期安全文明温馨提示
    亲爱的同学们:盛夏已至,暑假来临。为帮助大家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充实且有意义的假期,结合高校暑期管理要求,特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安全第一,防范为先(一)离校安全:离校前锁好门窗,切断水电,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妥善寄存;留校学生遵守宿舍规定,禁用违规电器,不违规留宿外人,注意防火防盗。(二)出行安全:乘坐正规交通工具,不搭乘无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旅途中保管好随身物品,不轻信陌生人,夜间尽量结伴而行。(三)防骗反诈:警惕网络刷单、虚假兼职、AI诈骗(如换脸、语音合成等),不点击陌生链接,不透露验证码;树立理性消费观,远离“校园贷”、“培训贷”等陷阱。(四)防灾避险:暑期多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避免前往地质灾害易发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和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严防溺水;高温天气注意防暑降温。(五)饮食健康:注意食品卫生,不食用过期或“三无”产品,避免暴饮暴食,预防肠胃疾病。(六)加强管理:各学院充分掌握留校学生存在的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心理问题、交友障碍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及时给与专业指导和帮扶。安排专人每日巡查,掌握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精准掌握留校学生人数的动态变化,及时处理学生存
  • 25 2025.06
    2025-06-25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第二次勤工助学(含研究生助管)酬金发放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学院: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字〔2023〕65号),现对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第二次勤工助学(含研究生助管)酬金发放及本科生助理评优工作通知如下:一、酬金发放 (一)计酬时间2024年5月1日——6月30日 (二)酬金标准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工作满40工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合肥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工作时间不足40工时,原则上每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15元人民币。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原则上每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15元人民币。超出核定工时的酬金由用工单位自行支付。 (三)相关事项1.各用工部门应发补贴总额依据本学年所核定的岗位数与工时数而定。每个学生应发放勤工助学补贴标准由用工部门根据学生实际工时来评定,切忌不经核实随意填报、无差别填报等情况,同时须准备好相关排班表、助理值班签到表与勤工助学工作日志备查。2.各用工部门要做好学生工作量统计,确保所有固定学生助理系统中在岗,由部门勤工助学管理员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勤工助学-用工单位薪酬管理-月份选择2025年6月”如实进行酬金(本学期5-6月)汇总填报(htt
  • 24 2025.06
    2025-06-24
    关于开展“优惠机票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广大师生:随着我校省外生源及留学生的日益增多,为进一步推广航空出行优惠政策,为全校师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合肥新桥机场拟联合相关航空公司开展进校园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一、活动目的为师生提供便捷、优惠的航空出行信息,深化合肥新桥机场与学校的合作,提升航空出行服务品质。二、活动时间2025年6月27日(周五)11:00—14:30三、活动地点安徽建筑大学紫云路校区(教职工食堂门口、南苑餐厅学生食堂门口)四、活动内容现场为师生解读合肥新桥机场机票优惠政策、特色服务介绍,各大航司的购票优惠政策,航班信息咨询、票务预订指导等服务。五、参与单位新桥机场、中国国际航空、海南航空、深圳航空、中国南方航空等·· 校工会学工部· 2025年6月24日
  • 24 2025.06
    2025-06-24
    关于开展第二十一期“我与四院专家面对面” 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为深化校医协同育人机制,推进新时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组织开展第二十一期我与四院专家面对面专项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25日周三下午14:00 二、活动地点 紫云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9 三、对接学院 机电学院、艺术学院 四、专家简介郑明明,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主治医师、心理治疗师。擅长各类精神心理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尤其擅长睡眠障碍、焦虑抑郁障碍、儿童及青少年心理问题,以及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重性精神疾病。 五、活动内容 (一)心理健康知识科普 (二)学生个案咨询指导 (三)常见心理问题答疑 欢迎全校师生报名参加。学生处2025年6月23日
  • 每页 10 记录  总共 718 记录 
  •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页码 7/72 跳转到 

联系我们

紫云路校区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292号

金寨路校区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金寨南路856号

联系电话:0551—63828012

邮箱:ajd@ahjzu.edu.cn

  • 办事大厅

  • 书记校长信箱

  • 一周会议

  • 信息公开

  • 招标采购

  • 邮箱登录

  • 校车校历

  • 校园地图

  • WebVPN

  • 教育资源

  • Copyright 2025 安徽建筑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05004304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3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