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对外(港澳台)交流合作的归口管理与服务部门,统筹负责学校对外(港澳台)工作的规划实施、指导协调与综合管理,核心职责如下:

1.政策执行与制度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学校国际化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外事规章制度。

2.国际合作交流:负责对接海外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统筹开展各类对外合作交流项目。

3.港澳台教育交流:负责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管理与服务,对接港澳台地区高校与科研院所,推进教育交流与合作。

4.因公出国(境):负责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的审批与管理,指导因公出入(境)团组签证手续办理。

5.中外合作办学:负责组织申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统筹做好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

6.外国专家与教师:负责招聘短期外国专家和教师,做好外籍人员的服务保障与安全管理工作。

7.对外联络与宣传:负责学校重要外事活动、海外宣传活动的策划与安排,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

8.涉外活动保障:负责各类国际学术会议的审批及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保障及保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