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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 2018.04
    2018-04-03
    春夏季安全温馨提示
    各位同学:清明、五一假期即将到来,天气也逐渐炎热,各类传染疾病和溺水事故又进入易发时期,为了确保同学们度过安全、健康、愉快而有意义的校园和假期生活,现就有关安全问题温馨提示:一、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各学院要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并印发各类安全知识宣传册页。辅导员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广大同学要积极通过网络等途径关注、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二、关注心理健康,远离不良情绪。春季人的情绪波动相对较多,易出现失眠、情绪不稳定、易发脾气、没有食欲、易疲劳等不适应的表现。各学院要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和教育。增强加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宣传心理求助途径,让学生在有需要时懂得求助、愿意求助。积极组织各类学生活动,让学生走出寝室、放下手机和电脑,积极投入到阳光和校园美丽风光的怀抱,愉悦身心。适宜的光照与适度的运动有助于调节情绪,减少抑郁等问题的发生。三、注意饮食安全,搞好个人卫生。春夏季是各种传染病的高发期,建议广大同学提高应对流行性疾病的认识并掌握必要的知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宿舍经常开窗通风透气,勤洗澡换衣、晾晒衣被,不
  • 19 2018.01
    2018-01-19
    寒假安全指南
    岁末年初,寒假将至。冬季是用电安全隐患和各类呼吸系统疾病高发期,为了保证广大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祥和、温暖”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日,针对同学们在学习、生活和返乡返校过程中容易遇见或受到不法侵害的几种现象进行了梳理,以此提高同学们的整体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请同学们相互宣传。【日常安全篇】假前注意宿舍安全出入宿舍随手关门,加强对宿舍钥匙的保管,不要随意转借他人,不要乱扔乱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宿舍不要存放大量的现金;离开或休息时,要将贵重财物收好,并妥善搁置;外出、返乡时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一定要关好门窗,并切断电源、水源。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的“安全、卫生、文明”大检查工作,遵守校规校纪,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加热灶具;学生宿舍严禁吸烟和饲养宠物,禁止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源;如遇火情,应及时与楼管联系或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力所能及地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严防滑冰溺水事故气温下降后,一些河面开始结冰,提醒同学们节假日不要到结冰的河面上行走或滑冰,防止发生滑冰溺水事故。【实习安全篇】
  • 12 2018.01
    2018-01-12
    关于做好2017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部):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党函〔2018〕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方式根据《安徽建筑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校党字〔2014〕27号)(附件1)文件精神,辅导员工作考核主要由学生评价、任课教师及同行评价、学院领导小组评价、学工部考核评价四项指标组成,总计100分。各项指标的比例分别为:学生评价占40%,任课教师及同行评价占20%,学院(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价占20%,学工部日常工作检查考核评价占20%。辅导员科研、个人奖惩情况和所负责班级学生奖惩情况作为加、减分项目计入总分,加减分分值分别不得超过20分。二、考核比例辅导员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具体标准参见校党字〔2014〕27号文件。专兼职辅导员分开考核,岗位优秀(一档)的比例均控制在30%以内。三、考核要求1、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学院(部)应依据《安徽建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14〕26号)等文件执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以德为先,以工作绩效考核为主,将完成岗位工作业绩的
  • 27 2017.12
    2017-12-27
    关于开展“2017年‘感动建大’学生道德模范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集中展现学校学生精神风貌。依据《关于开展“学在安建大”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校党函〔2017〕3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7年‘感动建大’学生道德模范年度人物”评选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能够积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诚实守信,正直勇敢、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助人为乐,自强自立;勤奋好学,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践行学校宿舍文明“六要六严禁”、教室文明“六要六不要”;热心公益,甘于奉献等方面发挥模范表率。二、评选方式及阶段评选采用学院初评推荐和学校评定相结合方式。1.初评推荐阶段:学生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院评选推荐3人,学生数在2000人以下的学院评选推荐1-2人;学生也可以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荐,自荐学生均需学院党委核实并加盖党委公章。2.评定阶段:学校通过校园网公示入围大学生事迹,展示候选人风采,并开展网络投票。结合网络
  • 27 2017.12
    2017-12-27
    冬季安全温馨提示
    同学们:元旦和寒假陆续到来,冬季是用电安全隐患和各类呼吸系统疾病高发期,为了保证广大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祥和、温暖”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日,针对同学们在学习、生活和返乡返校过程中容易遇见或受到不法侵害的几种现象进行了梳理,以此提高同学们的整体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请同学们相互宣传。一、防盗、防火、防骗出入宿舍随手关门,加强对宿舍钥匙的保管,不要随意转借他人,不要乱扔乱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宿舍不要存放大量的现金;离开或休息时,要将贵重财物收好,并妥善搁置;外出、返乡时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一定要关好门窗,并切断电源、水源。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的“安全、卫生、文明”大检查工作,遵守校规校纪,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加热灶具;学生宿舍严禁吸烟和饲养宠物,禁止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源;如遇火情,应及时与楼管联系或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力所能及地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假期和节前,各类犯罪分子会以中奖、优厚报酬等信息,骗取学生钱财;以推销、提供兼职等手法,诱骗学生上当受骗。因此,在这里我们提醒同学们务必提高警惕,
  • 19 2017.12
    2017-12-19
    关于开展2017年度辅导员工作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和案例化水平,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定开展2017年度辅导员工作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及数量学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2篇,兼职辅导员1篇。二、案例要求及参考范围案例要求:案例是辅导员独立开展或合作开展的典型个案,是日常实际工作的积累,不得杜撰和抄袭。具有典型代表性,能反映学生工作的时代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实践性,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参考范围:十九大精神宣传的载体创新,学风建设的抓手及成效,“五特”学生(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习和就业有特殊困难;心理存在特殊障碍;身体有特殊疾病;处于特殊敏感期、自控能力弱、特别容易违纪)帮扶情况与成效等。三、案例格式要求采用第一人称撰写,条理清晰,语言简明,情感真切,不得出现学生的真实姓名。具体格式见附件1。四、评选工作2018年1月中旬,学校将对各学院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设置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并将评选结果纳入2017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之列。五、几点要求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辅导员工作案
  • 13 2017.12
    2017-12-13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补助发放工作通知如下:1、本学期勤工助学补助发放时间自2017年9月中旬起至2018年1月中旬,最多不超过4个月;本学期每个勤工助学岗位补助标准暂定为350元/月。2、各用工部门应发补贴总额依据本学期所核定的岗位数目而定,每个学生应发放勤工助学补贴金额由用工部门根据学生日常工作表现来评定。3、各用工部门要认真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勤工助学补助发放表》(见附件),学生的银行卡号填写中行卡号。4、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日志学期鉴定,并自行留存备查。于12月22日前,将勤工助学补助发放表(加盖用工部门公章)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14办公室,补助发放表电子档通过政务平台发给学生处李祥祥,联系电话:63828056。附件:勤工助学补助发放表(样表).xls学生处2017年12月12日
  • 22 2017.11
    2017-11-22
    关于交通车南校区发车和停靠地点更改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由于学校部分学院,职能部门办公地点搬迁,为方便广大教职工乘车,自11月15日起,南校区交通车发车和停靠地点更改如下:始发站为南校区南大门内侧,经逸夫楼西北角路口、鸣乐西路与鸣乐北路交叉口、北校门内侧三处停靠,各位教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四处地点乘车。特此通知。后勤服务集团车队2017年11月14日
  • 20 2017.11
    2017-11-20
    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皖教助函〔2016〕66号),现将选报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选报名额请各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推荐获得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学生中选拔报送。其中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均需报送材料;每学院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15人(学院获奖人数少于15人的,按获奖人数报送),国家助学金20人。二、事迹材料要求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照片三部分。(一)个人简介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院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二)个人事迹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2000字左右,第一人称行文。(三)个人照片个人免冠证件照一张,个人生活照一张,照片清晰,分辨率高;照片不要插入文章正文中。(四)各学院将每个学生材料建立文件
  • 26 2017.10
    2017-10-26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皖教秘【2017】98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皖教秘【2017】9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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