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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2018.09
    2018-09-21
    关于举办2018年新任辅导员校内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部):为帮助和引导新任辅导员树立正确的职业思想和育人理念,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尽快适应辅导员工作岗位需要。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新任辅导员校内岗前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18年新任专、兼职辅导员。二、培训时间及内容日期时间主题(暂定)学时培训部门主讲人9月26日(星期三)9:00-9:20校领导讲话宋箭9:20-10:20学生党建与组织育人工作2组织部徐祖明10:30-11:30新时代大学生创新能力与创业意识培养2教务处刘瑾13:30-14:30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2就业工作处魏东14:40-16:00新时期辅导员工作创新漫谈2学工部徐庚阳9月27日(星期四)9:30-10:30大学生廉洁教育2纪委办李道先10:40-11:40新生心理危机干预与预防2心理健康中心谢建13:30-14:30如何发挥辅导员在后勤管理服务中的作用2后勤集团戴前宏14:40-15:40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网络素养2宣传部胡雯15:50-16:50大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2保卫处斯方龙9月28日(星期五)9:30-10:30辅导员职业规划与发展2人事处雷庆关10:40-11
  • 21 2018.09
    2018-09-21
    中秋国庆假期安全温馨提示
    亲爱的同学们:中秋国庆假期即将到来,在此特别提醒同学们,中秋国庆长假是探亲访友、外出游玩的高峰时段,安全风险增加,人流车流剧增,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请时刻注意安全防范工作,不让隐患有可乘之机,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严格履行离校报告及特殊情况请假制度。为确保同学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凡假期返乡、留校及中途离校外出的同学必须向辅导员报告,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应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2、秋季风高物燥,是火灾高发期,请假期留校的同学注意防范消防事故,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严禁使用违禁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明火器具,宿舍内最后离开的同学请记得切断所有电源,拔下插头,确保宿舍无人时所有电器关闭;3、留校学生一律不得晚归,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如发现可疑人员或有危险迹象时,请及时向值班室宿管人员报告;4、留校学生一律不得酗酒闹事,以免造成意外,同时注意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5、离校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数码相机、手机等,切勿随意放置在宿舍内,以避免宿舍失窃案件的发生;6、外出时选择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乘车,文
  • 19 2018.09
    2018-09-19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工作课题立项和典型案例研究的通知
    各学院(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推进学校学工人员不断创新学生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根据年度学校学生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工作课题立项和典型案例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梦”教育深入开展,探索和完善新时代高校学生工作的新理论、新方法。以创新高校学生工作机制为目标,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研究新时代学生工作的特点及规律,推进学校学生工作的系统化、理论化、科学化和案例化建设。二、课题类型与资助经费立项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典型案例三类。参考指南详见附件,也可自拟课题申报。本次计划立项校级重点课题6项,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校级一般课题12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典型案例10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资助经费从学工部(处)思政教育和易班建设专项经费
  • 13 2018.09
    2018-09-13
    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学校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定范围国家奖学金评定范围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范围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国家助学金评定范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二、申请条件(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4、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省教育厅皖教秘〔2010〕404号文件”),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5、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6、各学院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4)规定填
  • 12 2018.09
    2018-09-12
    关于开展“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和“网络学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入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和“学宪法讲宪法”网络海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一)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二)学宪法讲宪法二、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学生三、活动内容(一)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活动1.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2.网络安全主题教育日3.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答题闯关(二)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络海选活动1.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络学习和海选2.宪法知识挑战,争当宪法小卫士四、工作安排(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网络安全教育和“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落细落实。积极组织学生登录“中国大学生在线”和“易班”网站,参与“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和“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答题闯关”活动,通过网络答题方式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激发
  • 11 2018.09
    2018-09-11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位师生:学校2018-2019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各部门的申报情况,结合往年岗位设置,经学生处审核,校领导审批,全校本学年共设勤工助学岗位490个(见附件1),请同学们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具体事项如下:1.申请时间:2018年9月14日前。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及时到学生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审批表》(附件2);经辅导员及所在系(院)确认后,送交用工部门(具体用工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办公室见附件岗位设置一览表),由用工部门统一面试;用工部门面试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在《勤工助学审批表》签字盖章,集中报学生处审批。2.招聘选拔。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勤工助学联系人于9月14日前接受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并组织选拔,于9月21日前报送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选拔情况报告(应包括:接收学生申请情况、选拔方式与标准、录用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名单等)。3.其他相关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电话:63828056。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2018-2019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一览表.xlsx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勤工助学审批表.doc学生处2018年9月11日
  • 05 2018.09
    2018-09-05
    关于做好2018年孤残学生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关注特殊学生群体,现就做好2018年学校孤残学生统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计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丧失父母,且持有孤儿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的学生;身体有残疾的学生,以残疾证为准。二、时间要求: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孤残学生统计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生处1601办公室。三、有关说明: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孤残学生的统计工作,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无一遗漏。同时要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名单不公示、不公开。2、上年度孤儿学生统计时,已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本次统计不需重复提交证明,但需在统计表上注明。3、学校将对孤残学生给予一定资助,具体资助方案另行通知。特此通知。附件:2018-2019学年孤残学生统计表.xlsx学生处2018年9月5日
  • 05 2018.09
    2018-09-05
    关于做好201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贯彻落实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教助[2007]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度贫困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组织: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副书记(或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成员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贫困生认定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应报学生处备案。各年级(或专业)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年级(或专业)贫困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的成员名单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其中学生代表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二、认定对象与标准:认定对象为2018年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2018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档次,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学生必须认定为特别困难档次,具体学生名单由学生处提供(见附件3)
  • 03 2018.07
    2018-07-03
    夏季安全温馨提示
    各位同学:近期天气炎热,正值复习迎考之际,各类传染疾病和溺水事故又进入易发时期,为了确保同学们度过安全、健康、愉快而有意义的校园和假期生活,现就有关安全问题温馨提示:一、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学校组织了“八个一”系列地震避险安全教育及演练活动,各学院要组织地震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并印发各类安全知识宣传册页。辅导员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广大同学要积极通过网络等途径关注、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二、注意饮食安全,搞好个人卫生。夏季是各种传染病的高发期,建议广大同学提高应对流行性疾病的认识并掌握必要的知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宿舍经常开窗通风透气,勤洗澡换衣、晾晒衣被,不暴饮暴食,不过分贪凉,不随意在街边摊位购买食品,防止食物中毒,远离疾病。一旦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就医,确诊为传染性疾病要立刻告知辅导员。三、注意消防安全,严防溺水事故。水火无情,各位同学要爱护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带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进入宿舍,不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和易燃电器,不在宿舍内抽烟,离开宿舍要记得关空调,注意用电安全,严防消防事
  • 21 2018.06
    2018-06-21
    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资助“百千万”走访教育慰问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为深入困难学生家庭,关注学生思想、学习及生活情况,宣传惠民政策,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学校继续开展对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走访教育慰问活动,现通知如下:一、活动内容1、走访教育慰问活动要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相结合,主要做好“奖、助、勤、贷、补”等资助政策宣传,为学校与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沟通搭起新的平台。2、走访教育慰问活动要与学校、学院对外宣传同步,主要做好学校特色教育、学校近年来所取得的成就等方面的宣传。3、在走访教育慰问过程中,要结合学校“五特学生”困难群体帮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了解走访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反馈受访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状况,广泛征询家长对学校的学生资助、学生管理与教育等方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4、在走访慰问阶段,要组织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与感恩教育,活动形式不限。二、活动时间走访教育慰问活动自即日起至11月中旬结束。三、走访教育慰问活动对象走访教育慰问活动对象为我校2017、2018年已认定的贫困学生与家庭,重点走访座谈: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2018年秋季学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孤残的、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学生。四、活动形式走访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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