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门户
  • 网上办事大厅
  • 邮箱登录
  • 领导信箱
  • 学生
  • 教师
  • 校友
  • 访客
  • 返回旧站
网站导航
  • 学校首页
  • 学校概况
    • 学校简介
    • 学校章程
    • 机构设置
    • 历史沿革
    • 现任领导
    • 识别系统
  • 教育教学
    • 师资队伍
    • 本科教育
    • 研究生教育
    • 国际教育
    • 继续教育
  • 科学研究
    • 科研平台
    • 成果转化
  • 招生就业
    • 本科招生
    • 研究生招生
    • 国际生招生
    • 就业服务
  • 合作交流
    • 国内合作
    • 国际合作
  • 公共服务
    • 信息公开
    • 招标采购
    • 教育资源
    • 校车校历
    • 管理系统
    • 发布系统

旧版网页

首页  旧版网页  部门  学生处  通知公告
  • 院处新闻
  • 首页
  • 学校概况
  • 机构设置
  • 建大要闻
  • 本科教学
  • 科学研究
  • 研究生教育
  • 师资队伍
  • 招生就业
  • 教育教学
  • 学工在线
  • 继续教育
  • 城建学院
  • 电子政务
  • 邮箱登录
  • 领导信箱
  • 学生事务信箱
  • English
  • 信息查询
  • 快速通道
  • 友情链接
  • 中心图片
  • 底部图片
  • 校务公开
  • 教育资源
  • 学术科研
  • 校园文化
  • 图片新闻
  • 科技园地
  • 校友风采
  • 学科建设
  • 安建大欢迎您!
  • 院系
  • 专题
  • 部门
  • 频道栏目
  • 信息公开
  • 快速通道2
  • 轮播图
  • 图片导航
  • 便捷功能
  • 角色
  • 信息门户
  • 网上办事大厅
  • 微信网站
  • 巡视公告
  • 19 2023.09
    2023-09-19
    2023-2024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公示
    各单位、学院:学生处于9月7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汇总审核全校共计42个用工部门的岗位及工时设置申请,同意设置普通勤工助学岗位178个,劳动类勤工助学岗位13个,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请各单位于9月19日——9月28日期间,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勤工助学”按计划进行岗位发布与学生助理的招聘录用,严格按照《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字〔2023〕65号)、《安徽建筑大学加强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校字〔2021〕58 号)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并于10月8日前将用工协议纸质版交至学生处大学生活动中心103办公室,咨询电话:0551-63828055。2023-2024学年普通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汇总表.xlsx0918汇总2023-2024学年学生劳动类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xlsx学生处2023年9月19日
  • 13 2023.09
    2023-09-13
    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助理”的表彰决定
    各学院、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增强资助育人的功效,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劳动观念和社会实践能力,经用工部门考核推荐,学生处审核,决定授予操瑞涛等48名同学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助理”荣誉称号。希望广大同学以受表彰的优秀学生为榜样,继续发扬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附件:安徽建筑大学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优秀助理信息汇总表安徽建筑大学2022-2023学年勤工助学优秀助理信息汇总表.xlsx学生处2023年9月13日
  • 13 2023.09
    2023-09-13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学校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定范围国家奖学金评定范围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范围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国家助学金评定范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二、申请条件(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4.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省教育厅皖教秘〔2010〕404号文件”),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5.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6.各学院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见附件)规定填写。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
  • 08 2023.09
    2023-09-08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为贯彻落实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和《安徽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校字〔2022〕7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本学年度困难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组织资助工作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成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贫困生认定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应报学生处备案。各年级(或专业)应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年级(或专业)贫困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的成员名单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其中学生代表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二、认定对象与标准认定对象为2023-2024学年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2023级新生)。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
  • 08 2023.09
    2023-09-08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孤残学生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关注特殊学生群体,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学校孤残学生统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计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丧失父母,且持有孤儿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的学生;身体有残疾的学生,以残疾证为准。二、时间要求:各学院于9月16日前,将孤残学生统计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学生处大活103办公室。三、有关说明: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孤残学生的统计工作,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无一遗漏。同时要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名单不公示、不公开。2、上一学年度孤儿学生统计时,已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本次统计不需重复提交证明,但需在统计表上注明。3、学校将对孤残学生给予一定帮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特此通知。2023-2024学年孤残学生统计表.xls学生处2023年9月8日
  • 07 2023.09
    2023-09-07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贯彻落实学校五育并举、全面育人的教育方针,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字〔2023〕65号)、《安徽建筑大学加强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校字〔2021〕58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普通勤工助学岗(一)岗位设置与申报1.岗位申报。学生处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原则》(附件1)供各部门参考。校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本着节俭、适用、锻炼的用工原则,填报《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2),详细填写用工依据、所需工时与预算金额。2.复核审批。学生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上一学年学生勤工助学落实情况开展复核汇总,结果作为本学年岗位审批参考依据。根据单位申请的岗位及用工计划,学生处复核汇总后,报学校审批,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及工时数,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动。(二)学生选聘勤工助学岗位确定后,将通过校园网“网上办事大厅”平台统一发布,供学生对照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3、附件4),用工单位自行组织学生进行面试或考核,用工单位按时间要求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勤工
  • 28 2023.08
    2023-08-28
    关于组织开展遴选我校资助育人优秀典型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的要求,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广泛宣传资助育人成效,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助〔2023〕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遴选我校资助育人优秀典型学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遴选对象我校享受过国家资助政策的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二、遴选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特别优秀;6.通过接受资助顺利完成学业,走进理想学校,求学圆梦;7.通过接受资助求学圆梦,成长成才,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如: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名次的大国工匠;省级以上杰出青年;经济社会发展杰出贡献人物;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等。三、报送要求各学院要对照遴选条件,充分挖掘典型材料,对遴选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典型推荐表(见附件)先进事迹
  • 04 2023.08
    2023-08-04
    关于做好近期自然灾害受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近日,我国多地遭遇台风、洪涝等极端天气,造成受灾地区经济损失严重。为保障受灾家庭学生学习和生活,根据《安徽建筑大学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办法》,请各学院做好学生家庭受灾情况摸排帮扶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因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包括但不仅限于)影响,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2023级新生),尤其重点关注河北籍、北京籍学生。二、工作流程1.各学院通过全面摸排,详细了解受灾学生家庭情况,须让受灾学生本人进入申请界面(PC端在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端在易班·今日校园)点击“困难补助”模块,进行线上申请,辅导员及学院及时审核。2.各学院在统一摸排、审核的基础上填写《安徽建筑大学临时困难资助学生汇总表》(附件),并于8月1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学生处资助科胡韬。学生处将集中为受灾学生办理补助发放事宜。3.如后续发现新增受灾学生,请第一时间与学生处资助科联系(0551-63828055)。三、工作要求1.各学院要认真摸排受灾地区学生情况,深入了解学生的人身安全、受灾程度、家庭经济情况等,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校资助政策,消除后
  • 05 2023.07
    2023-07-05
    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决赛结果公示
    各学院:2023年7月5日,我校开展了2023年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决赛,按照《关于举办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的通知》要求,现将决赛结果予以公布。排名姓名得分1范瑾92.3882徐明露91.7023靳杰91.584韩三青91.065王昊禾90.9886赵厚德90.97朱迪90.2768虞佳丽88.8689林兴勇88.66810胡萍88.268学生处 2023年7月5日
  • 05 2023.07
    2023-07-05
    2023年暑期温馨提示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2023年暑假即将开始,同学们无论是“读万卷书”,还是“行万里路”,都要把“安全无小事”牢记在心。为让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愉快、充实的暑假,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1.宿舍安全。请同学们离校前,整理好宿舍内务,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锁好门窗、关闭电源。暑期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注意不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宿舍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2.出行安全。请同学们在离(返)校途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正规合法营运车辆。留校学生离(返)校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3.求职安全。毕业生同学们要慎重甄别招聘信息,切不可盲目轻信高工资、高待遇单位招聘信息,警惕传销陷阱。如遇危急情况要保持冷静,并设法与亲友、学校联系,获取帮助。4.信息安全。同学们要注意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不点击不明信息链接,不泄露个人“两卡”(银行卡、手机卡)信息,远离校园贷、套路贷,高度警惕各类冒充客服等诈骗行为等,避免财产损失。5.饮食安全。暑期天气炎热,同学们要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卫生和生活习惯,防止中暑,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品;
  • 每页 10 记录  总共 718 记录 
  •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页码 24/72 跳转到 

联系我们

紫云路校区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292号

金寨路校区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金寨南路856号

联系电话:0551—63828012

邮箱:ajd@ahjzu.edu.cn

  • 办事大厅

  • 书记校长信箱

  • 一周会议

  • 信息公开

  • 招标采购

  • 邮箱登录

  • 校车校历

  • 校园地图

  • WebVPN

  • 教育资源

  • Copyright 2025 安徽建筑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05004304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3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