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部分内设机构及岗位调整过程中资产移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20 来源:安徽建筑大学 浏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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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近期,我校部分内设机构及人员岗位调整,相关资产的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相应发生变化。为规范机构及人员调整期间资产移交工作,保障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卡相符,现就资产移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资产账户备案工作

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资产业务的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发生变动,须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报送《安徽建筑大学资产账户备案表》(见附件1),国资处将依据报送的备案表在资产管理系统更改相关授权。

二、资产变动业务

根据上级及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要求,资产使用(管理)人员岗位调整、退休、调离学校,须盘点其名下资产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办理资产变动业务,资产变动业务分为两类:

(一)资产使用(管理)人变更业务。该业务适用情形为:资产所属单位不变,资产使用(管理)人发生变更,业务流程为“单位内交接”(资产使用人本人发起)。

(二)资产调拨业务。该业务适用情形为:资产所属单位发生改变,资产随领用人变更到新单位,业务流程为“部门间调拨”(部门资产管理员发起)。

三、内设机构合并、拆分、撤销业务

(一)涉及内设机构合并、拆分的,相关责任单位应开展本单位资产全面盘点,研究制定资产划分方案,明确调整后单位资产清单,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部门间调拨”业务中,变更资产所属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责任人、存放地点等资产卡片信息。

(二)涉及内设机构撤销的,原内设机构须将全部资产落实接收单位,在资产管理系统“部门间调拨”业务中完成所有资产调拨,系统中原机构资产账户按规定停用,不得出现资产无归属的情况。

四、相关内设机构更名

学校内设机构更名后,须同步办理资产信息更新工作,重新打印、粘贴资产标签,确保资产标签信息与现机构名称、资产台账保持一致,做到账、卡、物信息相符。

联系人:资产管理科赵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63828053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建筑大学资产账户备案表.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