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本科生学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校字〔2022〕71号)《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校字〔2024〕1号)《安徽建筑大学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字〔2025〕54号)及《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字〔2025〕2号)《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字〔2024〕16号)《安徽建筑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与表彰办法》(校字〔2024〕16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校奖学金、评优及社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一)本科生:校奖学金、评优评定范围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研究生:校学业奖学金评定范围为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评优评定范围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社会奖助学金评定范围为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所指定范围(见附件)。
二、评定内容
(一)本科生:
1.校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2.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文明宿舍;
3.优秀个人:十佳大学生、年度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优秀个人;
4.社会奖助学金:“讯飞智元奖学金”等17项社会奖学金。
(二)研究生:
1.学业奖学金;
2.优秀个人: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3.社会奖助学金:“长丰供水奖学金”等2项社会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可推荐人数分配表(见附件)。
四、评定程序
各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并报学生处备案。在学生处下发评定工作通知后,召开学生工作专题会议,结合学院实际开展评定工作。
(一)个人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二)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开展评议工作。
(三)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比例,对各班级推荐人选及获奖等级等进行审核、汇总,并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涉及综合测评等加分项要全面公示并拍照留存,接受师生的监督)。
(四)学校审批:学生处对各学院评议程序、相关资料、会议记录等进行审查,并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本科生走线上申请、审核流程;研究生走线下申请、审核流程。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各学院应在10月23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同时通过电子政务报送电子版。其中校奖学金、评优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金三人(徽风楼1411),社会奖助学金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科胡韬(徽风楼1412)。
(二)报送材料
1.评审情况报告
各学院应报送2025-2026学年校奖学金、评优及社会奖助学金评审报告两份(本科生、研究生各一份),评审报告需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评审结果等内容,并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审意见、成员签字及评奖评优细则;评审报告需以学院正式文件报送(加盖学院公章)。
2.汇总表格
(1)本科生:《安徽建筑大学学分制奖学金汇总表》《安徽建筑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安徽建筑大学“文明班级”汇总表》《安徽建筑大学“文明宿舍”汇总表》《安徽建筑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单项优秀个人”汇总表》《安徽建筑大学“十佳大学生”及“年度标兵”汇总表》《安徽建筑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申报者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2)研究生:《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安徽建筑大学2025级、2026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情况汇总表》《安徽建筑大学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情况汇总表》《安徽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情况汇总表》《安徽建筑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评优申请表》《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评优汇总表》(见附件)。
3.佐证材料
(1)先进集体或优秀个人:文明班级需提供一份班级建设报告和两张反映班级建设的照片,文明宿舍需提供一份宿舍建设报告和两张反映宿舍建设的照片,年度标兵和十佳大学生需提供一份个人成长报告(含个人简介、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1500字以内)和两张个人照片(一张证件照及一张生活照)。
(2)社会奖助学金:个人成长报告(含一张个人生活照)。
佐证材料报送电子版,纸质版留存备查。
六、其他说明
(一)评选过程中涉及到学习成绩、学科竞赛、科研业绩、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评审指标计算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二)安徽建筑大学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校奖学金、评优工作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拔尖班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发〔2026〕82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拔尖班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修订)》(校发〔2026〕83号)组织开展,评选结果报我校学生处备案。
(三)2025级、202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字〔2025〕2号)执行;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字〔2024〕16号)执行。
(四)评奖评优工作全程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对评审工作有疑问或需要反映相关情况,欢迎致电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资助科(电话:63828339、63828055)。
学生处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