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请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4〕49号)的规定,学校将收回已结题人才引进类项目的结余经费,项目负责人以新项目形式重新申请使用,使用期限为2年。请附件1中的项目负责人,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完成“2025年度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请”工作,多个项目不能合并申报,未在规定时间申请或未立项的项目,结余经费将归学校统筹使用。
注意事项:
1.申请要求:不能使用原课题名称;
2.系统申请时,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请书正文、计划任务书、附件材料(结题报告),结束时请点击“提交”按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3.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上午11:00。
4. 自然类项目联系人:黄坤、杨丽媛 63828063;社科类项目联系人:杨柳、刘宇婷 63828059。
科学技术处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