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宣传部,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校等:
为落实《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省新型智库建设,现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一批省重点培育智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党校、社科联、社科院、高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属实体性研究机构(不含党委政府政策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以及智库类民间社会组织等。
二、申报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必须为依法设立、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非营利研究机构,拥有独立办公场所和必备基础设施。
2.必须有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并在该领域达到省内领先。
3.拥有1名以上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领军人物,具备梯次合理的核心团队,配备一定数量的学术助手和管理人员。
4.具有稳定的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渠道,接受社会捐赠、企业资助、境外资金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
5.具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有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系统,有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的良好条件。
6.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及管理制度,具有独立运行能力。
(二)研究方向。申报智库的主要研究方向须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重点聚焦以下几个方面:
1.打造“三地一区”研究。
2.徽州文化、长江文化、淮河文化、大运河文化及黄梅戏文化研究。
3.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发展全域旅游、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研究。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加强对智库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好政治关、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省辖市委宣传部、省直单位、省内高校申报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
(二)认真填报。各申报智库要全面梳理2023年1月—2025年5月期间的资政成果和智库建设情况,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安徽省重点培育智库申报书》(电子版见安徽社会科学网“通知公告”栏目),分类逐项准备证明材料。《申报书》需经主管单位、建设单位、申报智库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申报工作结束后,省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认真审看申报材料,经过量化打分、复核评议等,确定入选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建设管理
及时启动省重点培育智库建设工作,指导各智库“量身定制”建设方案,每年对智库开展一次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差异化资助。两年建设期满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因学校需组织限项评审,请学院汇总有意申报的老师,并于6月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8份和相关证明材料2份报送至徽风楼1808,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政务。联系人:杨柳、刘宇婷,联系电话:63828059
安徽建筑大学科技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