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征集,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材料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推荐作品共分文字、广播电视、网络、摄影、媒体融合5类。推荐作品发表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刊(播)在省级以下(含省级)媒体平台。
1.文字类作品。
(1)《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PDF)、纸质版。
(2)作品发表所在版面的电子版(PDF文件)、纸质版。
(3)作品文字稿电子版(word版或WPS版)。
2.广播、电视类作品。
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为数据文件,文件名以参评项目+标题命名,如“广播专题XXX”;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代表作的音视频文件须在文件名末端注明代表作序号,如“广播系列XXX代表作1”。广播作品复制为音质 效果好的WAV或MP3格式文件;电视作品复制为高清的AVI或MP4格式文件。
3.网络类作品。
《推荐表》电子版(PDF)(附件2)、纸质版,在作品简介中标明网页地址。
4.摄影类作品。
(1)《推荐表》电子版(PDF)(附件2)、纸质版,网站上的照片在作品简介中标明网页地址。
(2)作品发表所在版面的电子版(PDF文件)。
(3)数字图片电子版(像素为1422×800至3558×2490之间,不小于1M的RGB模式JPEG文件)。
5.媒体融合类作品。
(1)《推荐表》电子版(PDF)(附件2)、纸质版。
(2)须在推荐表中“发布账号(APP)”栏填报规范名称;“社会效果”栏填写作品传播平台、渠道,以及作品点击量、转发量、受众参与度等情况,可另附策划文案。参评“移动直播”奖项,须附1份1000字以内的直播简介,包括直播意义、直播流程和规模、直播点设定和社会影响等内容。
所有参赛作品须提交二维码(将参赛作品原发网址生成二维码),报送材料按照评选项目、类别进行分类,作品排序与《推荐目录》顺序保持一致。
三、其他事项
1.参评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按各项目规定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作者(主创人员)为“集体”的,需附作者(主创人员)。
2.推荐材料请于3月23日前报送,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宣传部蒋芮;纸质版每种材料只需1份。报送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安徽建筑大学宣传部
2023年3月2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