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非财政科研项目(横向)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24 来源:安徽建筑大学 浏览: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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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非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校字〔2021〕33号、《安徽建筑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校字〔2020〕24号、《安徽建筑大学科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现对2018年(及2017年立项未清理)的非财政科研合作项目开展清算清理工作。有关安排及要求如下:

2018年立项的非财政科研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安徽建筑大学非财政科研项目结项书(附件1),并将结项书电子版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立项项目-项目列表-项目“文档+”)。不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须提前向科技处提出延期结题申请,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执行。

各单位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收取纸质版结项书并报送至科技处1807。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

        联系人:刘润晨  电话:63828261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非财政科研项目结项书.doc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2018年非财政科研项目(横向)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