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室资产台账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3来源:资产管理处浏览:711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各教学、科研单位内开展2021年实验室资产台账建设统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数据统计审核,及时上报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本次资产台账建设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抽查,并根据实验室仪器设备台账、保全情况、完好情况、使用率、日常记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视情追究设备保管人、实验室负责人(含实验中心主任)、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工作内容

1、本次建账以2021年12月31日为资产台账建设基准日,凡在此日期之前入账的仪器设备均列入本次建账范围。

2、各教学、科研单位登陆《安徽建筑大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账对物,以物对账,详细核对本单位实验室资产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各教学、科研单位在资产自查同时,统计本单位2020年度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际在账情况,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台账》和《××二级单位实验室仪器设备台账汇总表》。

三、工作安排

1、各教学、科研单位按所属实验室名称、保管人对资产信息进行确认,如具体保管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发生变更,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登陆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资产信息变更业务。

2、实验室资产台账自查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420日。纸质报表(装订顺序:封面+汇总表+分实验室台账)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电子文档以Excel表格同时发送至联系人的电子政务。

3、为便于联系,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填报人员联系表》于413日前将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政务平台。

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张爱萍(实验综合楼1613室),联系电话:6382805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王雅(实验综合楼1505室),联系电话:63828189

  

1.××二级单位实验室仪器设备台账封面.doc

2.××二级单位实验室仪器设备台账汇总表.xls

3.××实验室仪器设备台账.xlsx

4.各单位填报人员联系表.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4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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