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现将2021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星期六,劳动节)、5月2日(星期日)、5月3日(星期一)、5月4日(星期二)、5月5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学校教学安排作相应调整:5月4日的课程调整至4月25日;5月5日的课程调整至5月8日。
二、有关要求
1.广大师生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放假期间注意安全,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离开合肥市或跨省出行须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督促提醒师生员工每天及时报告健康状况。学校将严格执行总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守值班纪律,保持信息畅通,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