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暑期将至,经学校研究决定,各单位在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暑期工作任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可适当安排人员轮休,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7月20日(星期一)至9月4日(星期五)。9月5日(星期六)、9月6日(星期日)报到,9月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轮休时间:7月27日(星期一)至8月30日(星期日)轮休,8月31日(星期一)起上班。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统筹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督促提醒师生员工每天及时报告健康状况。在安排人员暑期轮休期间,严格落实防火、防汛、防盗等安全措施。
2.师生员工节假日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正处级干部离开合肥市,须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其他人员离开合肥市,须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教职工离开安徽省,须填写“教职工出省审批表”(见附件1),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经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出省。
3.各单位要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结合疫情发展形势和工作要求,提前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强化科学预判、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查缺补漏,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4.各单位要按照7月21日全校处级干部大会精神,对照学校《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表》,全面梳理上半年工作完成推进情况,推进暑期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主动谋划下半年工作,确保学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
5.学校将严格执行24小时总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保持信息畅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9:00-17:00),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学校将成立值班工作督查组,对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暑期值班表(见附件2)的格式内容填报,并于7月23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送校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李欢,电话:63828012)。
四、暑期交通车安排由校车队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