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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巡视公告
  • 24 2023.03
    2023-03-24
    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现将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 23 2023.03
    2023-03-23
    转发:关于申报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设立“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积极探索产学研创新实践,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现将2023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的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1.创新基金旨在引导与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应用技术研究,促进企业与高等学校的合作,开创技术协同创新,培养科技人才,推动我国相关领域、行业、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2.创新基金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组织提供课题研究经费和相关技术环境支持,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和联合单位共同对创新基金进行管理。  3.创新基金的资助对象是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用以推进高校的研究成果的创新应用,并支撑高校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等。  4.资助课题获得的知识产权由联合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共同所有。  5.课题申请人无需向资助方额外购买配
  • 23 2023.03
    2023-03-23
    转发《关于组织推荐安徽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咨询专家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现将《关于组织推荐安徽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咨询专家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咨询委专家推荐条件(附件1)认真审核把关,然后将本单位汇总的电子版材料(附件2、3)打包,于2023年4月7日15:00前通过电子政务报送学校,逾期及其他报送途径不予受理。联系人:柳军修(电话:63828261)关于组织推荐安徽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咨询专家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论证、评审和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对我省创新平台建设布局决策咨询作用,经研究,拟组建安徽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现面向全省广泛征集咨询委专家,请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咨询委专家推荐条件(附件1),认真审核把关,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可单独推荐报送,其他单位(如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科技局汇总报送,原则上每家单位推荐咨询专家不超过10人。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反馈至省科技厅基地处(附件2、3)。请予支持为感。联系人:王波吴量,联系方式:0551-626
  • 22 2023.03
    2023-03-22
    转发《关于建立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成效定期报送机制(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建立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成效定期报送机制(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相关平台认真填报。电子版材料(附件1和附件2)于2023年4月14日前通过电子政务报送。 联系人:柳军修(电话:63828261)关于建立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成效定期报送机制(试行)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我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成效,定期“晒成绩”,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平台支撑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效能,形成比绩效、比贡献的竞争激励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在后续试行中进一步完善。一、报送对象 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二、工作安排(一)报送方式。请各报送对象认真填写建设运行指标表(附件1),整理有关重大成果、运行成效、典型经验等材料形成简报(附件2),提交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主管的研发平台建设成效情况,经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电子版反馈至邮箱ahkjt_jdc@163.com。(二)报送时间。首次反馈时间
  • 22 2023.03
    2023-03-22
    安徽建筑大学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安徽省重点实验室2022年开放课题与主任基金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公告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经个人申请,安徽建筑大学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组织评审,共评审出安徽建筑大学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安徽省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13项、主任基金2项,拟给予资助开展研究,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至3月29日。公告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反映。工作联系人:张振亚联系电话:0551-63513140 13956042582开放课题项目编号申请人单位题目资助金额/万元类别1IBES2022KF01姚佳伟同济大学基于因果推断的低碳城市街区自主智能生成设计方法研究2万一般2IBES2022KF02赵兴旺东南大学建筑室内环境智能感知、人因反馈与智慧调控机理研究2万一般3IBES2022KF03李书杰合肥工业大学面向建筑内部智能布局的行为分析及可视化方法研究2万一般4IBES2022KF04王佳明大连理工大学基于群体智能的复杂空调水系统多任务协同优化方法研究2万一般5IBES2022KF05王加强中南大学数据机房热环境
  • 21 2023.03
    2023-03-21
    转发《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3年度“揭榜挂帅”榜单征求意见的通知》
    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指南意见征集”菜单栏中查看指南意见征集材料。
  • 21 2023.03
    2023-03-21
    转发《关于对“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能源与交通领域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指南意见征集”菜单栏中查看指南意见征集材料。
  • 20 2023.03
    2023-03-2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关于2023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国际(地区)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3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每年分两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进行资助,第1期在上半年发布,项目执行期限半年,主要资助当年7月-12月的科技活动;第2期在下半年发布,项目执行期限一年,主要资助第二年1月-12月的科技活动。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2种类型:  (1)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2)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一)申请资格及限项规定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本期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承担1项专项项目
  • 20 2023.03
    2023-03-2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 2023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化学、化工领域学术交流和科学传播等活动,化学科学部每年发布两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现公开发布2023年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1.化学化工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与管理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2.对化学化工学科发展有益的专题研讨会议(下文简称“专题研讨类”项目);  3.对化学化工学科领域发展发挥正向宣传作用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
  • 20 2023.03
    2023-03-20
    2023 年度省市领导圈定课题招标公告
    开展省市领导圈定课题研究,是合肥市社科联发挥社科界智库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2023 年度省市领导圈定课题业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圈定,现予发布,招标研究。一、课题名称1. 中国式现代化的合肥实践研究2.合肥勇当科技和产业创新开路先锋实践经验研究3.巢湖综合治理“打造最好名片”实践经验研究4.合肥建设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对策研究5.合肥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研究6.合肥都市圈要素共享高效流动体制机制研究7.合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研究8.合肥打造全域场景创新之城研究9.合肥打造高能级物流枢纽城市研究二、申报条件(一) 党政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智库、社会组织等单位中有研究能力的专家学者均可申报。(二)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2.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专业水平和时间保证;3.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无不良信誉记录;4.课题组负责人须是课题的实际组织者和研究者,具备主 持或承担重大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条件, 具有相应的前期研究成 果,且承担过市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并已结项。(三) 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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