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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2018.12
    2018-12-11
    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安徽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的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校内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2月14号,请交纸质版申请书及活页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14395531@qq.com,联系人:褚楚杨丽媛联系电话:0551-63828059科技处2018年12月11日关于申报2018年安徽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的通知皖社科联通字〔2018〕11号省属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市和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2018年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下称“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设立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贴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战略部署,着力阐释和普及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安徽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理论成果,解读和宣传安徽优秀地域文化、革命文化,研究
  • 10 2018.12
    2018-12-10
    关于开展2017年度和2018年度科研业绩审核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暨第二聘期中期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党函〔2018〕73号)中关于科研业绩审核的有关部署,2017年度和2018年度教职工个人和部门的科研业绩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考核,科技处定于2018年12月11-18日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审核个人科研业绩材料。具体事宜如下:一、系统入口与个人信息完善1、系统入口:学校主页最下面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2、个人信息完善:首次登陆系统,将会弹出个人资料完善界面,请尽量完善个人资料(带星号为必填项)。二、2017年和2018年立项项目信息完善2017年和2018年立项项目科技处已经导入并完善了部分信息,本次需要项目负责人对贡献率进行填写。具体步骤为点击我的项目→立项项目→选择本人主持项目列表右侧的操作栏目中的项目变更按钮→点击成员变更→完成项目组成员贡献率分配→保存后提交学校审核。注:项目以及所有成果,贡献率按100%填写,原则上负责人贡献率不能低于50%。三、2017年和2018年成果认领与贡献率设定1、论文成果2017年和2018年标注安徽建筑大学的中英文论文已经通过自动抓取进入系统,本次需要论文
  • 01 2018.12
    2018-12-01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2018年度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2018年研究专项主要围绕安徽省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重点聚焦科技创新形势分析与发展趋势,围绕创新资源总量不充分、发展不平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科技创新环境和创新人才建设及其保障机制等方面开展研究,力争形成一批贴近决策需求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二、研究内容2018年研究专项项目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自选课题三类。在充分征集当前科技工作决策需求的基础上,提出一批有针对性、指导性的专题研究;同时,遵循面向前沿、面向社会的原则,围绕科学决策的前瞻性、共享性问题,公开征集若干与科技工作相关的自主选题研究。(一)专题研究内容围绕重大战略与热点难点问题,专题分设为重大与重点课题。1、重大课题(1)围绕安徽省重点产业核心技术需求推进省重大科技专项的立项方式改革研究。(2)国外国家实验室的建设目标、模式与考核机制研究。(3)合肥滨湖科技城产业技术创新重点领域及其方向研究。(4)国内外新兴产业最新发展动态和趋势研究。(5)安徽省统一科
  • 30 2018.11
    2018-11-30
    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科〔2018〕134号各本科高等学校:根据2018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高校科技资源整合和学科交叉融合,着力突破在经济社会和科技进步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科学和技术问题,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必须符合《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或《安徽高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2.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需重点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重点聚焦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四个方面的重大需求、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安徽“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3.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领域原则上与现有的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究领域不形成重复。二、申报限额大学每校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计总数不超过2个,一般本科每校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计总数不超过1个。三、其他事项1.符合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
  • 30 2018.11
    2018-11-30
    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19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计秘〔2018〕682号各市科技局,广德、宿松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组织申报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围绕“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任务目标,组织实施2019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项目要聚焦指南,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注重取得实效;突出向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为提升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提供科技支撑。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技术攻关,促进技术成果应用、推广、示范,解决具体技术难题,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二、申报范围和条件本次申报的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包括:面上攻关、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贫困县、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现就项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等内容,编制指南予以发布(详见附件)。申报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除必须符合指南要求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1、科研诚信记录良好,未被其他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联合惩戒名单。2、在本省注册1年以上、建有研发费用辅助帐,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工商注
  • 30 2018.11
    2018-11-30
    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安徽省重点实验室2018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是由安徽省科技厅批准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依托安徽建筑大学,主体设置在安徽建筑大学北校区。该实验室面向本省和区域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智慧城市的战略需求,针对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筑节能、建筑物联网和建筑大数据核心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展开研究;围绕理论突破,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选择某些高附加值产品进行转化应用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楼宇控制技术及应用”、“新型建筑智能化系统平台技术”、“公共建筑能效控制与评估”、“建筑舒适度理论及应用”、“智慧水务与智慧施工”。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实验室鼓励相关学科的相互结合和集成,热忱欢迎和邀请各有关领域的省内外科研人员申请中心的开放课题,进行合作研究,共同推动我国智能建筑、建筑节能事业的发展。一、本年度资助的领域如下:(1)新型智能化系统平台技术研究适用于扁平化无中心建筑智能化平台拓扑匹配的算法;面向建筑能耗监管系统应用,研究以边缘计算架构及系统平台关键技术、建筑能耗边缘计算模型与云端建筑能耗大数据的实时数据共享、交互策略与协同计算模型、基于计算智能的建筑能耗预测模型为核心的“建筑边缘计算模型”
  • 19 2018.11
    2018-11-19
    关于做好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省规划办决定对我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及时间2017年(含)以前立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青年项目。二、检查主要内容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2、经费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开支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批准的预算表执行;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是否有重要事项变更;4、阶段性成果情况,是否有优秀阶段性成果。三、检查方法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各单位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检查,掌握本单位项目研究的总体情况,认真如实撰写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综合报告,并做好本单位项目检查情况的汇总工作,于12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以项目批准号+姓名命名)、《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统计表》、年度检查综合报告纸质版和上述材料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科技处。3、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纸
  • 12 2018.11
    2018-11-12
    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研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计划于2018年12月初组织专家,对已经到期应结题的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重大、重点、一般项目以及校内各类纵向已经到期应结题项目(由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结题的项目除外)进行结题评审。本年度应结题项目均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结题报告(登录地址:http://219.231.0.180/userAction!to_login.action),结题报告中项目衍生成果、经费预算、项目支出、结题材料附件(请先在“立项项目”文档中上传相应材料)均可通过系统自动抓取,只需项目负责人填写简表和上传结题报告正文。填写结题报告前,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关注科技处首页-通知公告中,于2018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相关信息的通知》,完成相应成果的认领工作,否则在线结题报告将无法提取项目成果,影响最终结题。本次涉及结题项目数量较多,请相关负责人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结题申请工作。备注:1、教育厅重大项目负责人准备15分钟ppt进行现场答辩,课题组全体成员参加,答辩时间另行通知)2、如以前未登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皆为教职工
  • 25 2018.10
    2018-10-25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合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8〕24号)要求,现启动2018年度合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资金和人员保障;2.鼓励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与党委、政府有关研究机构、决策部门联合申报。二、申报范围参照《2018年度合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三、课题要求1.项目选题:要符合合肥实际,具有明确的应用单位。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挂名或不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对在前期软科学课题研究过程中,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课题相关工作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本年度申报课题负责人或成员。3.项目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给予课题配套经费支持。4.项目研究应以2018年度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权威,研究周期不超过一年。5.鼓励软科学课题研究项
  • 25 2018.10
    2018-10-25
    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国科金发财〔2018〕91号各依托单位: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19年开展对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工作。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收回范围1.2015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2016年度准予结题的项目。2.收回资金范围是指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2015年度结题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题项目不在此次收回范围)。二、工作要求依托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承担清理收回结余资金的直接责任,应按照有关要求将本单位所有的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纳入清理范围。依托单位要加强对转拨资金的监督管理,对相关资金进行催缴。依托单位需积极组织协调,按时、真实、准确、全面报送数据,及时足额上缴结余。三、工作步骤1.依托单位应及时清理账目,确认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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