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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 2021.11
    2021-11-23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产业化目标,现将安徽省“十四五”科技重大专项指南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坚持目标导向、系统部署、集中资源、协同创新,支持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承担项目。二、实施方式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设立三类专项,即技术攻关专项、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和揭榜挂帅专项。本批先行启动技术攻关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揭榜挂帅专项启动另行通知。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三、支持强度1.技术攻关专项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档给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按照300万元/项给予支持。2.省财政资助经费可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
  • 23 2021.11
    2021-11-23
    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开展高水平、有组织的科研创新,推动高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主力军和主阵地的作用,联合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攻关,全面提升高校协同创新能力,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决定面向全省本科高校征集2022年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指南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重点1.项目指南的征集凝练,应重点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紧密结合我省“三地一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多样化需求,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鼓励高校围绕学科建设,协同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前沿科学问题的研究,体现安徽优势和安徽特色。2.重点支持我省高校围绕人工智能、能源和大健康领域,聚焦科技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和大健康研究院开展联合攻关(附件1: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点支持方向),推动高校融入“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助力我省“三地一区”建设。二、指南撰写要求1.科学性。项目指南建议应聚焦前沿科学问
  • 22 2021.11
    2021-11-22
    关于举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辅导会的通知
    为提升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质量,校科技处邀请了化学与材料科学方向专家来校辅导。专家将结合基金申请经验、基金评审过程中常见问题,指导国家自然基金申报书撰写。辅导会于11月22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安徽建筑大学南区主楼教师教学发展培训中心(1603、1604)举行。欢迎各位老师参加,请参会老师提前15分钟到场。安徽建筑大学科技处2021年11月22日
  • 16 2021.11
    2021-11-16
    关于举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辅导讲座的通知
    报告题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体会报告人:沈锦优时间:2021年11月18日15:00地点:实验综合楼二楼报告厅报告人简介:沈锦优教授长期从事工业废水处理相关研究,发表第一/通讯作者SCI论文64篇,授权第一发明人国家发明专利13件。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国际水协会-首创水星奖技术进步一等奖、国防科技进步三等奖,入选2020年度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环境学科)。入选****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江苏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担任国际水协会中国青年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理事等学术任职。
  • 09 2021.11
    2021-11-09
    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计划于2021年12月初组织专家,对已到期应结题的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重大、重点、一般项目以及校内其他各类纵向已到期或已达到相应结题条件的项目(由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结题的项目除外),进行结题评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拟申请结题项目的要求1.申请结题项目应符合财务决算要求,即日起请附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于11月19日前,通过财务系统自查结余经费,及时将借款进行冲账处理,且即日起至结题程序结束前不得发生财务支出;2.应结题项目名单(附件1、2)中,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不符合财务决算要求的,视为结题不通过;延期仅限1次,期限为1年;3.超期未结题项目名单(附件3、4)中,以下情况将进行撤项处理(1)未进行本次结题申请的,直接撤项;(2)未通过本次结题评审的,直接撤项;(3)项目不符合财务决算要求的。二、结题申请流程1.本年度结题申请均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结题报告,结题报告中简表、项目衍生成果、经费预算、项目支出、结题材料附件(请先在“立项项目”文档中上传相应材料,其中必须上传申请书、盖章版计划
  • 02 2021.11
    2021-11-02
    转发《安徽省科协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安徽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和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现将《安徽省科协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安徽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和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有意申报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并准备相关材料。联系电话:63828063附件1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doc附件2 安徽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doc安徽建筑大学科学技术协会2021年11月2日《安徽省科协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安徽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和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设区的市及省直管县(市)科协,各直属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21〕26号)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科协普〔2021〕2号)有关精神,省科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5年度安徽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并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20 2021.10
    2021-10-20
    关于征集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为配合合肥市科技局做好2022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指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支撑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突破,现向全校公开征集2022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项目指南建议将作为项目申报指南编制的重要依据。一、征集要求充分发挥基金项目的导向作用,指南建议应着重围绕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紧密相关的战略性、原创性、前瞻性关键技术研究,解决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链条中的核心基础知识,增加源头创新供给,促进我市相关产业领域整体能力提升。具体要求如下:(一)紧密结合我市重点发展的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创意文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光伏及新能源、高端装备及新材料、人工智能、量子产业等12条产业链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凝炼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二)聚焦我市优势基础科学研究方向、成果转化等重难点问题,集聚优势创新资源,推动协同创新。(三)指南建议所属学科领域与代码参照《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
  • 12 2021.10
    2021-10-12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63)的有关要求,现将学校2021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重大、重点项目(1)项目应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3)申报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为博士。 (4)申报过2021年度国家科学基金项目。(5)主持并完成安徽省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2项以上(含2项)或在研的安徽省教育厅重大(重
  • 09 2021.10
    2021-10-09
    转发《关于召开2021年省科学技术奖专业(学科) 综合评审会的预备通知》
    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各答辩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及完成人:2021年省科技奖网评工作业已完成并公示结束。省科技奖专业(学科)综合评审会采取会议答辩方式对通过网评的答辩项目进行评审。为做好会议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答辩内容自然科学奖:重点介绍背景情况及科学发现的主要内容;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及科学发现点,与国内外同类研究的综合比较及其影响;科学价值及应用前景;科学界公认程度等。技术发明奖:重点介绍发明背景、科技问题及总体解决思路;取得的主要成果及主要发明点,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综合比较情况;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发展前景与促进科技进步的作用等。科学技术进步奖:重点介绍技术背景、科技问题及总体解决思路;取得的主要成果及技术创新点,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综合比较情况;推广应用情况及经济社会效益;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等。科学技术合作奖:重点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学术地位,与我省公民或组织开展科技合作取得的成果(包括合作研究开发、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促进我省与国(境)外合作交流)等。网评通过的非答辩项目不需答辩。二、答辩材料答辩材料的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与提名书内容保持一致,不得超出
  • 28 2021.09
    2021-09-28
    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验收及评价工作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验收及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公告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请于10月12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产学研管理科(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807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科技处刘润晨电子政务,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润晨,联系电话:63828261。 科学技术处 2021年9月28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验收及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根据《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皖发改创新规〔202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拟认定一批省工程研究中心,对已建成的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进行验收和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新认定工程研究中心申报(一)申报范围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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