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级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6-10-1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规定》及学期有关工作安排,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教育

(一)开设“实验室安全教育第一课”

面向2026级新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集中开设“实验室安全教育第一课”。其中,2026级本科生及未集中授课的研究生,由所属学院自行组织开展,学习内容可参照集中授课课件和学校印发的安全教育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授课对象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1

土木学院、环能学院、材化学院2026级研究生

10月14日(星期三)14:30-15:30

紫云路校区徽学楼(原教学主楼)1601教室

电信学院、数理学院、机电学院2026级研究生

10月14日(星期三)16:00-17:00

2

各学院2026级本科生及未集中授课的研究生

由所属学院自行组织开展,并于10月30日前将开课情况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二)组织学习《实验室安全手册》

学校面向2026级新生编印并发放《实验室安全手册(2026版)》,围绕实验室常见安全隐患和危险源,聚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基础知识等,梳理细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内容体系。各学院应督促学生系统学习手册内容,掌握必要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能力。

(三)在线学习安全知识

1.2026级新生、新入职实验技术人员可登录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通过在线学习和练习测试,学习掌握实验室安全基础知识。

登录方式: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平台-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安全教育。

或通过手机端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为拓宽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渠道,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下载并登录“知到”App,在线学习南昌大学陈明华教授《实验室安全与防护》课程。

课程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5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操作方式参见学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准入资格考核

系统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后,新生、新入职教师即可在“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参加准入资格考核。所有考核于11月30日前完成,届时考试系统将准时关闭。

(一)教职工考试

考试时长为90分钟,成绩达到85分为合格,共有3次考试机会。

(1)建规学院、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创意学院、管法学院、信网中心等新入职教师,考试内容包括通识类安全和消防安全2个类别。

(2)土木学院、环能学院、电信学院、材化学院、数理学院、机电学院、安全学院、节能院等新入职教师,考试内容为全部8个类别。

(二)学生考试

学生考试共分为两级。第一级考试合格,取得公共基础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第二级考试合格,取得专业及涉危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其中:

(1)第一级考试:所有新生必须参加,内容包括通识类安全和消防安全2个类别,考试时长90分钟,成绩达到85分为合格,共有3次考试机会。

(2)第二级考试:土木学院、建规学院、环能学院、电信学院、材化学院、数理学院、机电学院、安全学院新生必须参加。

第二级考试由各学院结合所属实验室实际,自行组织实施专项安全准入考试。考试内容应覆盖实验室危险源及安全隐患对应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等。考试时长、总分、合格线、考试次数等由所属学院参照《专项安全考试设置指南》(见附件2)自行设置,其中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总分的85%。若需变更学院管理员,可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科研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实验安全教育与准入考核工作,督促所属实验室做好专项安全教育,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要求。各单位管理员拥有题库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等权限,可通过系统查看考试合格情况,督促提醒考试不合格的师生继续学习并参加考试。

2.成绩合格后取得学校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任何实验活动。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入要求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师生进入需特殊防护和技能要求的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须经专项安全培训和考试,熟练掌握实验操作流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由专业人员指导开展实验活动。

3.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前,应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见《实验室安全手册(2026版)》附录部分),交由学院实验中心存档。

4.各单位应对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情况予以有效记录并存档。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应核查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合格证书(本人可通过手机查询电子版证书或成绩),禁止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师生进入实验室。

四、联系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紫云路校区徽风楼1612室,周平,0551-63828190。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学生端操作手册.pdf

附件2 专项安全考试设置指南.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