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6〕70号)文件要求,现就2025-202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按照教育部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要求,本科高校主要填报7个基表(见附件1)和综表一。其中,基表是反映高等学校实验室基本情况的基础报表,综表是由基表数据经软件(统计)生成的反映高等学校实验室情况的综合报表。各报表均按学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进行统计。
填报说明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
各基表由牵头单位负责汇总填报。具体分工如下:
简称 | 表名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基表一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
基表二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
基表三 | 贵重仪器设备表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土木学院、建规学院、环能学院、电信学院、材化学院、数理学院、机电学院、安全学院 | |
基表四 | 教学实验项目表 | 本科生院 | 各学院 | |
基表五 |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 人事处 | 各学院 | |
基表六 |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 教学实验室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各学院 |
科研实验室 | 科学技术处 | |||
基表七 |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 财务处 | ||
注:基表三(SJ3)、基表六(SJ6)务必确保分项数据客观、规范、准确、有效。
三、填报时间及报送要求
请各配合单位于9月11日(星期五)前,向牵头单位报送数据;各牵头单位于9月18日(星期五)前完成相应基表填报。
各牵头单位负责填报的基表通过政务平台发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王雅、陈海燕,徽风楼1611室,63828189)。
特此通知。
附件: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