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6年学校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根据《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皖财购〔2025〕965 号)、《关于编报2026年度学校预算的通知》(校财函〔2025〕3号)等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据《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附件1),达到安徽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
拟在2026年申请招标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
2025年及以前已招标采购的项目,采购合同需分年度续签的(如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等),仍需申报2026年政府采购计划,并及时续签合同。
二、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10日前。
三、申报程序
各采购项目单位申报政府采购计划须填写《安徽建筑大学2026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附件2)。
属于归口管理项目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无归口管理部门的,由各采购项目单位直接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安徽建筑大学2026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直接报送,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紫云路校区徽风楼1615室,联系电话:63828052)存档。
四、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和各采购项目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采购计划申报相关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政府采购计划申报的政府采购项目,将不能在2026年安排招标采购。
根据《关于编报学校202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所有采购项目均须按规定开展项目论证并填报“采购项目绩效目标表”(样表详见《关于编报学校 202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附件)。为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所有采购项目均须按规定开展项目论证并填报采购项目绩效目标表,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详见《关于编报学校 202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附件)。采购项目立项一经学校同意,各采购项目单位无需等待资金下达,可先申请预采购,项目所需资金直接纳入学校2026年度预算。
各采购项目单位申请招标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应当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调研对象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不得依据某一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指标直接确定为采购需求,为其量身定制;不得通过特定指标或者技术路线指向特定供应商,妨碍公平竞争,采购需求调研的具体要求按照《安徽建筑大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