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问询事项的回复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1-04-20浏览次数:204

项目名称:安徽建筑大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项目编号:XNZB-2021-01),现将有关问询事项回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关于评分项中“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获得一次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称号得1分,满分3分。”因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级未发布,此项如何评分?

答:若截止4月15日前2020年度的纳税信用评级国家税务总局(链接http://hd.chinatax.gov.cn/nszx/InitCredit.html)仍未发布,则投标人只需提供2018年、2019年2个年度纳税信用A级即可得满分。

二、招标文件评分项中“2.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采购人专门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加1分,招标师执业资格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1分。”请问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是否可以认可?

答:可以认可。

三、招标文件评分项中工程类采购代理业绩项,请问在1亿元及以上建设工程业绩得满分的情况下,多出的1亿元以上业绩可否降档按5000万(含)-1亿的业绩可以计分?

答:可以计分。

四、 招标文件评分项中项目团队人员配备“6、团队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每通1人数,得1分,满分2分。”请问该评分项配备的人员提供本地分公司社保是否可以认可?

答: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提供本地分公司社保可以认可。

五、招标文件评分项中企业信用项,请问由集团公司统一申报并获得的企业信用荣誉,是否可以认可?

答:可以认可。

注:此回复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内容和本回复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回复为准。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联系方法:0551-63820852

安徽建筑大学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