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更名工作安排,“设计创意学院”党委印章、行政印章、团委印章已办理完毕并正式启用。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1.启用印章名称:
中共安徽建筑大学设计创意学院委员会(党委章)
安徽建筑大学设计创意学院(行政章)
共青团安徽建筑大学设计创意学院委员会(团委章)
2.启用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
3.旧章处理:原学院正在进行中的各类事项继续使用旧章,新开始的各类事项均需要使用新章,旧章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4.用章说明:学院各类公文、合同、证明等正式文件,均需使用新名称印章方为有效,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