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1﹞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
一、专家范围
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各导师填写表格报送。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与方式
(一)本次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两部分内容:
1.上报新增专家
请各位专家仔细阅读《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4:专家系统操作手册》,填写《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将电子版发送学院统一汇总;
2.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
请各位专家在已填报信息的基础上,核对修改,并补充相关字段,填写《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将电子版发送学院统一汇总;
(二)汇总与上报
各学院将所有专家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办公室,由研究生院办公室统一上传系统。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3月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办公室。
附件:
1.专家信息汇总表;
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3.专家库数据字典;
4.专家系统操作手册;
5.常见问题。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5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