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校奖学金评定及学生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18    访问次数: 16852

各学院: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校奖学金评定及学生年度评优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按照《安徽建筑大学本科生学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校字〔2022〕71号)《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校字〔202364号)安徽建筑大学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评奖评优办法(校字〔202389号)等文件各学院综合测评细则执行。

二、评选内容

(一)校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

2.校长奖学金

(二)先进集体

1.先进班级

2.五星宿舍

(三)优秀个人

1.十佳大学生

2.年度标兵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毕业生(注:就业处评选)

6.单项优秀个人

1)道德修养优秀个人

2)学习进步优秀个人

3)创新创业优秀个人

4)文体活动优秀个人

三、名额分配

(一)学业奖学金

各学院按照评选比例,在指导性名额指标范围内进行评定上一等级名额未评满时,可向下一等级顺延,但总额不得超过各学院参评基数的25%。

学院

指导性名额(人)

一等

二等

三等

总计

土木学院

39

155

291

485

建规学院

15

61

114

190

环能学院

26

102

192

320

经管学院

39

154

289

482

电信学院

38

151

283

472

材化学院

20

80

150

250

数理学院

12

48

90

150

外国语学院

6

22

42

70

艺术学院

15

59

110

184

机电学院

31

125

234

390

公管学院

19

76

143

238

安职校区

8

33

61

102

金牛湖校区

4

9

22

35

合计(人)

272

1075

2021

3368

(二)校长奖学金

各学院对照评选要求,原则上按初评人选不超过1人进行推荐(注:好中选优,宁缺毋滥,若多人符合条件亦可推荐,但总数不超过2人;无符合条件的无需上报)。

(三)先进集体优秀个人

各学院按照比例,在指导性名额指标范围内进行评定。

学院

先进班级(人)

五星宿舍(个)

优秀学生干部(人)

三好学生(人)

单项先进个人(人)

年度标兵(含十佳)(人)

土木学院

5

21

54

155

216

3

建规学院

2

7

23

61

92

1

环能学院

3

12

34

102

136

2

经管学院

5

20

48

154

192

3

电信学院

4

17

40

151

160

3

材化学院

3

9

30

80

120

2

数理学院

1

5

14

48

56

1

外语学院

1

2

9

22

36

1

艺术学院

2

6

24

59

96

1

机电学院

4

14

35

125

140

2

公管学院

3

10

30

76

120

1

安职校区

1

4

13

33

52

1

金牛湖校区

1

1

4

7

16

1

合计(人/个)

35

128

358

1073

1432

22

四、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

学生进入今日校园网上系统界面,认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二)班级评议

各班级辅导员、班委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对本班级提出奖学金或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形成初评名单,通过召开专题班会方式,投票表决,并向全体学生公布;

学院审核

由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在专题班会上讨论通过的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名单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审议结果学生处。

学校评审

学生处对各学院奖学金的评议程序、相关资料、会议记录等进行审查,同时产生校长奖学金推荐对象,并将结果汇总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报送材料

(一)奖学金材料

参评学业奖学金应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学分制奖学金统计表》(见附件1)、参评校长奖学金应填写《安徽建筑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及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表(含课程成绩)。

(二)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材料

参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填写各类申报表(见附件15),经辅导员签字确认后报学院审核;参评年度标兵十佳大学生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年度标兵十佳大学生申报表》(见附件6)并附详细材料,各学院审核评优信息准确无误后,须将名单汇总(见附件710)。

各学院申报先进班级、五星宿舍、年度标兵和十佳大学生还需报送以下材料:先进班级需报送一份班级建设报告和两张反映班级建设的照片,五星宿舍需报送一份宿舍建设报告和两张反映宿舍建设的照片,年度标兵和十佳大学生需报送一份个人成长报告(含个人简介,主要事迹、获奖情况)和两张个人照片(一张证件照,一张生活照)

(三)评审报告

各学院需报送学校奖学金及年度评优评审情况报告一份。评审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同时该报告需附本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见附件11);须以学院的正式文件报送。

上述材料纸质版须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行政公章后,于10月31日之前交学生处(大学生活动中心103室)资助科胡韬(同时通过政务平台报送电子版),联系电话:63828055。

六、注意事项

(一)在学生处下发年度评定通知开始后,各学院要召开学生工作专题会议,结合学院实际,认真统筹布置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出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各学院在评选时,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不少于2位小数;学业成绩排名为同年级同专业所有学生;转专业学生需在转入专业评选。

)经批准已获得校奖学金和评优资格的学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荣誉称号,追回所发的奖金、奖品及证书,并给予处分。


2023年评奖评优附件.zip

 

          学生处

         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