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安徽建筑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统战部发布时间:2026-11-05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活动主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谱写民族团结奋进新篇章

二、组织单位

主办:党委统战部

承办:土木学院、机电学院

三、参赛对象

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每支代表队选派在校学生3名。

四、竞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条文及官方权威政策解读,竞赛题目严格限定于普法内容,不设置开放性论述题,不涉及其他热点衍生议题。

五、活动安排

(一)报名阶段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择优选拔参赛队员,认真填写《知识竞赛参赛报名表》(附件1),于2026年11月11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2156803132@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二)竞赛阶段

本次竞赛设置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个环节,全校共12支学院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初始基础分值为0分。

 1.必答题:共12题,各队伍依次作答,每题20分,答对得分,答错、不作答不扣分。

2.抢答题:共20题,每题10分。待主持人宣读题目完毕、宣布“开始抢答”后方可抢答。答对得分,答错扣分;提前抢答视为犯规,扣除相应分数并重新抢答。

3.风险题:设置20分、30分、50分三个分值档位,各代表队可自主选择分值作答或放弃作答。每队仅限答题一次,答对获得对应分值,答错扣除对应分值。

所有环节结束后,依据各队累计总分排名;总分相同则通过加赛抢答题决出最终名次。

(三)表彰阶段

竞赛结束后,根据最终得分现场评定一、二、三等奖,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六、相关要求

 1.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的育人意义和宣传价值,将活动作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人员选拔、组织动员工作。

2.以赛促学,深化实效。坚持以赛促学、以学促行,组织参赛队员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带动全院师生主动学法、知法、守法,营造团结奋进、和谐向上的校园氛围。


3.严守规则,文明参赛。参赛队员须提前到场签到,严格遵守竞赛秩序,服从现场评委、工作人员安排。答题仅限回应试题内容,不得发表与试题无关的个人观点;严禁违规作弊,一经发现,取消参赛成绩。


联系人:范瑾、黄可欣;联系电话:18392097606

附件1:知识竞赛参赛报名表


                                          2026年11月5日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