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2.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管理和奖惩工作。
3.负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综合奖项评选工作。
4.负责人事调配、人员流动及职工培训、考级、考核工作。
5.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各类人员补充工作。
6.负责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对象的选拔、推荐与培养、考核工作。
7.负责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推荐组织工作。
8.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工作。
9.负责教职工培养、继续教育工作;
10.负责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教职工薪酬、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工作。
12.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工作;负责编外聘用人员的岗位审核、招聘和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13.做好教职工有关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工作。
14.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5.负责聘用人员管理工作。
16.负责人事、劳资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上报工作。
1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