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提交2025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提交2025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精神,请相关专业按时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及年度报备材料。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1.2025年中期到期专业(即本轮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8年12月(有条件)”的所有通过认证专业),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
2.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所有专业,提交2025年度持续改进报备材料。中期到期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的专业,仍需提交年度持续改进报备材料。
3.已通过住建部评估的专业按住建部相关要求执行。
二、提交要求
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的准备与提交要求详见《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附件1),有关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相关问题解答(Q&A)》(附件2)。为减轻专业负担,建议尽量用原始材料体现改进效果。
三、提交时间和要求
2025年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年度报备材料的系统开放时间均为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月19日。建议尽量避开截止时间,“错峰”提交。系统提交前请报送电子档材料至教研科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提交具体要求详见《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提交操作说明》(附件3)。
四、其他
2025年中期到期专业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将由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组织审核。有效期内认证专业提交的持续改进报备材料,将由认证协会组织抽查。
请各专业根据上述要求按时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认证协会将根据《工作指南》等有关文件要求作限期提交、中止认证等相应处理。
提交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王彦斌,010-66093189;赵峥,010-66093187。电子信箱:renzheng@moe.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本科生院周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63828077。
附件:
1.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docx
2.2025年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相关问题解答(Q&A).pdf
3.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提交操作说明.pdf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