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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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本科毕业生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6-24 浏览次数:23


关于组织开展本科毕业生人工智能综合

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通知要求,主动应对人工智能对于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变革影响,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现将我校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面向2025届本科毕业生开展,鼓励其他年级、学科专业学生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参与。

二、培训时间与流程

1.学习时间2025年6月24—6月30日。

2.操作流程:学生直接登录平台网站注册学习,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登陆国家智慧高教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网址:https://higher.smartedu.cn/ai)进行学习。

(一)选学人工智能通识课。自主选学一门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掌握人工智能的发展背景、基本原理、前沿知识和伦理规范 。

(二)选学人工智能特色交叉课。自主选学一门人工智能特色交叉课程,提升跨学科知识融合和迁移创新能力。

(三)学习大模型应用公开课与自主测评。自主学习一门国产通用大模型应用公开课,实操学科垂直模型工具,开展人工智能素养能力自主测评。

四、有关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人工智能培训,精心组织,切实将该项工作组织好、落实好。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按时参加学习考试;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班辅导员,做好学习组织工作。

2.学生自行修读国家智慧高教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课程且通过考核者,方可获得专业培养计划中对应的课程学分。学分认定由学院根据学生提供的学习证书、成绩等相关证明汇总,毕业班拟毕业学生学分认定7月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

3.对国家智慧高教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学校不组织相应课程补考。

4.各学院2025年6月28日前通过电子政务报送组织学生人数及参训情况至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务科,王若澜、王军,63828070

教务处学籍科,李梦悦、张金宏,63828089

特此通知。

 

附件:人工智能-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学习操作说明.pptx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