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5〕11号
关于开展安徽建筑大学2025版本科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校字〔2025〕38号)》(附件1)文件,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学校2025年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含联合学士学位培养专业、校企订单班、专升本专业)(附件2)和拟于2025年秋季学期开展招生的微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二、修订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培养方案修订专班
1.各学院须成立院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各学院院长作为培养方案的修订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须至少调研3-5所省内外院校同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召开由校内外专家、企业行业专家(人员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毕业生代表及在校学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并撰写《安徽建筑大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手册》(附件3)。
2.各专业成立工作小组。各专业成立由专业系(教研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教师代表、企业/行业专家组成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简称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调研、修订、论证等培养方案修订的具体工作。
(二)严格落实,培养方案符合标准规范
1.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总学时和总学分、课程学分比例、知识体系、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核心课等必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附件5)要求。通过或筹备工程教育认证的工科专业应满足《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附件6),筹备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的文科专业应满足《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标准(2023版)》(附件7)有关要求。
2.各学院应根据《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附件8)、《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表》(附件9)、《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公共课程开课方案》(附件10)、《大学英语课程教学改革方案》(附件11)等文件要求,撰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培养方案结构完整、内容格式严谨规范。对于需要其他开课学院承担的专业课程,应与相关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共同研究决定教学内容及学时、学分安排。
3.联合学士学位培养专业、校企订单班专业以及专升本专业等应与联培单位积极对接,联合制定修订标准和具体方案,做好2025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4.各学院拟于2025年秋季学期开展招生的微专业人才培养项目,须同步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参照《安徽建筑大学微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12)。
(三)优化课程,重新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1.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的优势与特色设置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等。课程名称必须科学界定,不得简写,避免产生混淆。新增课程的课程代码应重新编码,具体编码规则参照:TM01001B/X ,TM:土木工程学院(开课单位名称拼音首字母),01:专业系(教研室)编号,001:课程序列号,B/X:必修/选修(课程性质)。
2.培养方案通过审批发布后,各门课程应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要依据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修订课程目标,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设计,改革考核方法,完善评价标准,提高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保证考核内容与方式能有效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课程能有效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进度安排
(一)6月13日前,各学院完成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初稿撰写及论证等有关工作,报送《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安徽建筑大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手册》《安徽建筑大学微专业设置申请表》以及联合培养有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的PDF文件至教务处工作联系人电子政务。
(二)6月23日前,教务处组织校外专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评审,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根据审核意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并报送定稿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PDF文件(学院院长签字盖章)至教务处工作联系人电子政务。
(三)7月2日前,各学院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完成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录入以及2025-2026-1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
(四)7月14日前,各学院根据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2025版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并将课程教学大纲汇编PDF文件报送至教务处工作联系人电子政务。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杨雨生;
联系方式:0551-63828077。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校字〔2025〕38号).doc
10.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公共课程开课方案.xlsx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