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学

关于开展教学资料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04-19 浏览次数:75

各系及实验中心:

依据教务处关于审核性评估工作要求,为持续规范学院教学过程形成性资料,确保学院教学质量,请任课教师及各系(含实验中心)开展教学资料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21届、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

2.2020-2021-2学期、2021-2022-1学期、2021-2022-2学期、2022-2023-1学期课程试卷资料;

3.2020-2021-2学期、2021-2022-1学期、2021-2022-2学期、2022-2023-1学期实验报告、课程设计、实习实训报告等实践环节教学资料。

二、检查安排

1、任课教师自查,并详细填写《自查表》报系部收集备查。

2、各系自查:填写《教学资料检查表格(内含7张表)》;实验中心自查实验课程。

3、教学资料检查定于4月19日-4月26日进行,各系分析材料并撰写教学资料自查总结,于4月26日下班前提交材料。

附件1:   教学资料检查表格(内含7张表).xls

附件2: 自查要点.docx

附件3: 自查表.xlsx

附件4: 教学资料自查总结.docx

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