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3〕3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工作实际,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全校推选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设立推选委员会主持主席团成员的推选,推选委员会由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现任主席团成员组成。推选委员会委员参加竞选的,自报名之时起视为自动退出委员会。委员会将在校团委老师指导下组织开展推选工作。
二、候选人设置
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5人。
三、选拔原则
民主集中、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差额推选。
四、选拔范围
面向各学院学生会成员、研究生会成员及校学生会成员、研究生会成员。
五、推选条件
(一)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1.政治坚定。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行端正。诚实谦虚、公平公正、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模范履行学生干部的各项义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成绩优良。近一学期或近一学年或入学以来智育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或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能力较强。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创新、实践、奉献精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有半年以上的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原则上要求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及以上、院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及以上)。
5.作风扎实。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强,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做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
(二)主席团职责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2.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3.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5.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6.弘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服务国防教育,引导和带领全校广大同学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7.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推选流程
(一)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26日。报名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请报名者于9月26日18:00前将安徽建筑大学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竞选报名表(附件1)和安徽建筑大学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竞选工作计划书电子版及加盖有学院团委公章的学习成绩证明电子扫描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xt202509@126.com,所有报名材料按照“报名表-工作计划书-学习成绩证明”顺序,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纸质版文件于9月26日18:00前上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213学生会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9月28日由推选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推选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竞选阶段
9月28日进行竞选,根据答辩表现确定初选结果。流程如下:
1.自我介绍(包括学生工作经历等);
2.对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的认识;
3.对竞选岗位的认识及工作构想;
4.推选委员会等评委提问。各候选人答辩完成后,由评委按照评分项进行打分。
(四)组织考察
9月28日,推选委员会到进入考察环节的候选人所在学院、班级进行考察,进一步了解情况。
(五)公示
9月29日至9月30日,对推选结果进行公示。推选结果由推选委员会表决通过后,由安徽建筑大学第七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拟定《安徽建筑大学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草案)》,提交大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相关要求
1.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重点推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人选1至2人。
2.报名表填写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无误,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由推选委员会追究相关责任。
3.有关本次推选的相关附件和最新通知将在校团委官网、官微公布,请注意下载查看。请参加竞选同学加入QQ群:36662313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安徽建筑大学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主席团申请表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