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安徽建筑大学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6-05-12来源:安徽建筑大学浏览:10

关于组织申报安徽建筑大学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

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质量,启动我校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重点面向二、三年级在校本科生(不含专升本),毕业年级学生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以团队形式申报的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

3.已经主持过省级或者国家级大创项目的同学,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再次申报(严查)。

4.同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不同类型的项目。

5.未结项、被撤项、被抽检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严查)。

6.往年已经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选题继续申报(严查)。

7.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位。2023年、2024年指导的项目,结题验收不合格或无故撤项的大创项目,今年不允许作为指导教师。

8.创业实践项目应选择至少有1名企(行)业专家作为指导教师。有校企合作基础、企业愿意出资支持的项目可以优先推荐立项。

9.违规申报的项目直接取消立项,且项目指导老师、负责人及所有成员暂停1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2026年度大创项目采取线下申报和线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后期项目管理通过线上进行。省级、校级项目由学院进行评审和推荐,国家级项目由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在省级项目中择优遴选,鼓励国家级项目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一)资格审查

项目团队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省级项目申报书A4双面印刷1,校级项目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自行规定印刷规格和份数。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亲笔签字后,于5月22日(周五)前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学院对项目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和意识形态审查。

(二)省级、校级项目学院推荐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申报指标(附件2),组织专家对本院省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开展评审。所有立项项目团队原则上须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情况将作为省级项目立项推荐的重要评审依据;省级创新创业项目原则上实行答辩评审制度,各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对省级项目择优排序,统一报送推荐至创新创业学院。除非前期具有良好的基础,原则上不推荐创业实践类项目。

各学院于5月29日(周五)5点前,将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省级项目申报书(按优排序)共同报送至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联系人电子政务。校级项目无需提交申报书。

    (三)国家级项目学校遴选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结合项目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及团队综合实力等要素,组织校内外专家在各学院推荐的省级项目中进行国家级项目遴选。将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除指导老师外)取得的前期研究基础与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投稿受理证明、专利受理通知书、省部级及以上竞赛获奖等)作为核心遴选条件,择优确定国家级大创项目立项名单。

四、项目资助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调整项目经费资助方式和拨付方式。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资助不超过8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不超过16000元/项;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资助不超过4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不超过8000元/项;校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资助不超过2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不超过4000元/项。

结项后,不再进行奖励,每次经费均划拨至第一指导教师名下。

1.项目批准立项后,划拨资助经费总额的50%。

2.加强中期考核,通过中期考核后划拨剩余50%的资助经费,不通过的不予划拨。

3.结题评审不合格的项目,直接收回剩余经费。

4.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当年度全部收回学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宁,0551-63828098

地  址:紫云路校区徽风楼1712办公室

 

附件:1.申报书.docx

             2.申报指标.xls

             3.汇总表.xlsx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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