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本院函〔2026〕3号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转专业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安徽建筑大学实施办法》(校字〔2017〕86号)、《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4〕46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组织开展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就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
转专业范围为一、二年级在校本科学生。一年级学生可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二年级学生可申请在所在学院内转专业。
二、转专业细则
各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见附件1。
三、工作流程
(一)学院公布考核安排。2026年1月26日前,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填写转入专业计划人数和考核安排表(见附件2),报送纸质及电子版至本科生院,本科生院审核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二)学生填报志愿。2月28日-3月4日期间,符合转专业范围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因专业特长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按照校字〔2024〕46号有关规定执行。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填报1个专业志愿,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填报1个调剂志愿,未填报调剂志愿视为不接受调剂。
(三)转出学院审查。3月5日-6日,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校字〔2024〕46号文件精神,审查申请学生的转专业资格,并报送本科生院(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
(四)本科生院审核。3月7日-10日,本科生院审核并汇总学生专业意向,分发至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附件5电子版)。
(五)转入学院考核。3月15日前,转入学院根据公布的转专业实施细则和考核安排,形成考核名单,组织考核,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由学院公示考核成绩。拟转入名单(不含未转入学生)于3月16日前报本科生院审核(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转专业试读。本科生院审核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3月19日前,学生到拟转入学院报到,按拟转入专业培养要求试读2周。
试读期内,学生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转入新专业学习。未按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或试读期间主动放弃转入资格的学生,应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缺额计划不再组织转入。
(七)调整专业。试读结束后,拟转入学生名单报学校批准,正式公布并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依据校字〔2024〕46号文件精神和公布的转专业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2.学生转专业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开展。在转专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联系方式
紫云路校区徽风楼1714室,0551-63828089,张老师。
特此通知。
7.关于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补充说明.docx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