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
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落实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任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共20周,其中第1-18周为教学周,第19-20周为考试周。
二、时间节点
1.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12月4日(星期四)期间,各教学单位落实下学期各年级专业教学任务。
2.各教学单位于12月5日(第13周星期五)前将相关附件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本科生院。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教学执行计划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课程所属专业系(教研室)需填报本科教学任务落实审核表(见附件1)。
2.公共课课程教学班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20人以内,其中思政类课程最多3个自然班合班,其他课程最多2个自然班合班。非公共课课程教学班规模原则上控制在90人以内。
因客观原因确需突破课程教学班限制规模的,由开课单位在任务落实前填报纸质版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经本科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落实相应教学任务。
3.各教学单位需根据教师教学状态,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下学期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所属教学单位统计并填写未安排教学任务教师信息表(见附件3),并报本科生院备案。
(1)所有在岗教师原则上须为本科生授课,特别是教授、副教授必须为本科生讲授理论课程;
(2)专职实验人员和辅导员原则上不得承担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由于客观原因确需安排专职实验人员或辅导员承担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由开课单位负责审核,报本科生院备案;
(3)具有高级职称的外聘教师,可安排与本校教师共同承担某一课程教学任务。
4.各教学单位均应开设线下公共选修课。线下公选课每学期分为两个批次开设,且两批次需同步落实任务(第一批起止周为第1-8周,第二批起止周为第9-16周),教学班人数不得超过120人。新开设的公选课需经授课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审查开课材料(教材由本单位教材工作小组负责)通过后,报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落实。
5.为提高学生选课效率,优化教学资源配置,首轮选课前由本科生院按照教学班合班信息对必修课程进行配课。各教学单位应梳理审核学期课程开设计划,原则上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合班,保障推荐课表配课精准。
6.课程编排一般分为前半学期课程、后半学期课程及全学期课程。前半学期课程从第1周开始上课,第8周结束;后半学期课程从第9周开始上课,全学期课程和后半学期课程最晚第18周结束。理论学时数低于18学时的课程原则上不能跨半学期落实任务。为提高教室利用率,平衡学生学习负荷,科学合理进行排课,各学院开设专业课程教学班数的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比例须均衡。
四、注意事项
1.实践实验类课程无需在正方教学管理系统内编排上课时间、地点,系统内“不排课标记”应选择“不排课”。
2.多名教师合授课程的,需明确每位教师的具体上课时间(操作说明见附件4),明确成绩录入教师。
3.课程教学班“扩容容量”无需填写,“是否选课”默认为“否”即可。
五、课表编排
本科生院依据相应排课原则(见附件5),合理均衡编排课程上课时间、地点。教师因身体原因、非脱产进修等,以及家庭确有特殊困难,对上课时间有相应需求的,可填写《特殊排课需求申请表》(见附件6),由所在单位汇总、排序后报送本科生院教务科。原则上各单位教师特殊排课需求不超过教师总数的6%,不足2人的按2人计算。
六、联系方式
本科生院教务科,王军、王若澜,63828070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