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期,学校进行了部分机构及人员调整,为切实做好学校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基础信息准确和账实相符,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国有资产变动交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机构调整单位的资产交接、调拨工作
1.新增单位资产交接:资产管理员需明确本部门资产来源,对转入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准确填写《安徽建筑大学资产移交清单》。清单经双方部门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2.单位合并资产交接:资产管理员盘点合并前原单位资产台账,及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更新资产使用人、使用状态及存放地点等信息。
3.单位拆分资产交接:各相关单位资产管理员应严格对拆分前原单位资产台账进行逐项盘点核对,对确定移交至新单位的资产,及时办理跨单位资产调拨相关手续。
二、人员岗位调整的资产移交、调拨工作
1.人员岗位变动后资产仍在原单位的,须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由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单位内交接,变更资产使用人。
2.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将资产带入现工作岗位的,需资产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原单位和新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同意后,办理校内跨部门资产调拨手续。原单位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办理单位间调拨。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及相关教职工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做好资产交接工作,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
2.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认真组织,严格工作流程,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岗位责任。
3.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若部门所辖资产发生信息变动,应及时按规定办理资产变更手续,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2805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