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9月13日,学校在紫云路校区徽风楼二楼报告厅隆重召开教师表彰大会暨师德师风建设会议,会议表彰了我校2024年度师德标兵3名、优秀教师30名和优秀教育工作者17名。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激励老师们凝心聚力、勇立潮头,展现立德树人的良好精神风貌,本网刊登他们的优秀事迹,以期鼓舞大家见贤思齐,比学赶超,传承教育家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书写育人新篇章。
孙静,安徽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建筑基础部教师党支部副书记、系副主任。主要承担建筑学及相关专业的设计初步课程、徽州建筑理论课程以及建筑测绘实践等课程的教学工作,从事地域建筑保护与传承等方向的科学研究。
孙静老师坚持以“文化育人”的导向,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做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坚守初心、关爱学生,将优秀传统文化与教学有机融合,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厚植学生的工匠精神。
作为一名建筑学专业教师,孙静老师坚持聚焦徽州地域建筑文化前沿实践,将教学、科研与实践紧密结合,致力培养立足本土文化的建筑学优秀人才。作为徽派建筑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研究骨干,她主持完成项目“传统民居现代化研究”“歙县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及路径优化研究”等多项科研项目,个人获得市级科技成果奖。孙静老师常年讲授“徽州村落”“建筑初步”“徽州聚落与环境”等本科和研究生课程,坚持不懈精进打磨授课内容和方法,主讲的课程“建筑初步”获得省级线上课程优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曾获安徽建筑大学教坛新秀,安徽建筑大学思政讲课比赛三等奖、安徽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奖项。
教、研并进开启学生传统文化之门
孙静老师专注于徽州传统建筑文化的研究十六年,凭借深厚的学科背景和独特的教研理念,为设计教育带来了崭新的活力。她专注于徽州传统建筑文化的研究,致力于通过研究优秀的传统建筑文化基因,实现传统建筑的传承。其所在团队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研发计划等项目,为建筑领域在社会、文化、人居环境方面的科学探索提供了全新视角。同时,在教学上她也是严格要求自己,潜心学习教育学理论,反思教学实践,参加各种教学比赛,在“培训、比赛、教研”中教学素养得到不断提升,她主持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则是对教学实践与教学创新的不断探究。
“教学的实施不仅在于知识和技术层面,更是启发感知、激发潜能和塑造品格的过程。”孙静老师认为,科学追求“真”,艺术追求“美”。建筑是科学与艺术的结合,建筑学科要培养内心丰盈,具有扎实的传统文化根基,又能放眼世界的人才。因此,她一直致力于将教学与科研融合,推动建筑学学科发展。培养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具备理性思维,用创新的设计方法满足现代人对建筑与居住环境的美学和功能需求。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她注重将科研内容引入课堂,引导学生们从宜居性的视角出发,思考如何解决传统建筑面临的新问题。她带领学生们走出课堂,深入乡村,将所学知识化作实践的种子,播撒在徽州的沃土上。这种互动的教学方式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培养了他们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她积极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服务地方建设,学生们的作品在乡村振兴大赛、环境设计大赛等多项专业竞赛中获奖。
师、友齐行引导学生社会责任之道
孙静老师注重学生的人文情怀培养,注重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在徽州系列课程的知识构架构建上,不仅仅局限在建筑本体的物质层面上,也通过与新时代工匠精神等思想道德、价值标准、职业操守的内容相结合,将优秀历史文化和品德教育、美学教育融于课程知识体系,从意识形态上深化学生的家国情怀和自我涵养,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她利用周末时间,带领学生深入金寨山区,参加金寨县传统村落与建筑遗存调查研究,发现并整理了南溪镇传统建筑资料20余套;利用暑假带领20多名学生深入黄山市屏山村,对屏山村、西递、南屏、西溪南内60栋传统建筑,进行深入摸底、调研、测绘,对其真实数据进行记录,每栋建筑形成一套完整的测绘资料、视频资料、音频资料、文字资料。对其具体坐标、始建年代、历史沿革等平时测绘中容易遗漏的部分进行详细记录......
课堂之外,孙静老师十分关心学生的成长,她认为育人是教育的重要环节。当学生遇到困难时,她也总是竭尽所能进行帮助。2007级建筑学2班的一位学生,本科毕业后被英国大学录取,攻读建筑学硕士学位,在其出国念书阶段,家庭遭遇变故,经济出现困难,当知道他的情况时,孙静老师义无反顾地资助该同学部分学费,供他攻读完成博士学位。现该生已博士毕业,曾就职于碧桂园集团任设计总监,现自主创业。孙静老师曾邀请该生利用假期返校为我院在校学生做了题为“英国当代建筑理论与实践概况”的报告。
孙静老师把传承传统建筑文化教育教学工作当作毕生的事业来做,初心不改,严谨深邃,立足三尺讲台,播撒理想信念的种子。
在传统建筑文化的“传道、授业、解惑”,是她的责任,更是她的一腔情怀。跟随着时代的步伐,守护传统文化基因,引领着学生的全面成长。她是一名教师,也是传统文化的守望者。(作者:建规学院;一审:朱楠楠;二审:吴运法;三审:唐劲松)
编辑:李欣;二审:葛建化;终审:徐庚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