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2023年“五一”放假安排如下:
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日)、5月1日(星期一、劳动节)、5月2日(星期二)、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学校教学安排作相应调整:
1.4月23日(星期日)学校承担考试任务,故不再统一补5月2日(星期二)的课;授课教师根据需要自行补课。
2.5月3日(星期三)的课程调整至5月6日(星期六)。
自5月4日起,学校教学时间调整为夏季作息时间,交通车运行时间按照校历夏季时间表执行(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