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全面总结学校2022年就业工作,进一步推动2023届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202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南校区实验综合楼21楼第一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校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就业工作联系人、2023届毕业班辅导员,2022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四、有关要求
请参会人员按时到场,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履行请假手续。
就业工作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