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货物类采购项目验收,提升验收工作开展的有序性,货物类资产校内验收申请平台已于2021年9月27日正式上线运行。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购货物到货,学院/部门完成自行验收后,项目负责人使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或移动手机端今日校园app)验证用户名、密码登陆,搜索“货物类资产校内验收申请”进行申请,上传验收申请和货物类资产验收报告,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后确定校内验收时间。无验收申请,不组织校内验收。
2、货物类资产校内验收申请适用范围:政府采购类项目;批量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或单件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采购项目。
3、单台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仪器设备(含软件)需在档案馆进行资料备案,请准备2份货物类资产验收报告(原件)。
4、校内验收合格后,国有资产管理处上传校内验收意见;项目负责人将所有验收材料整理成册并胶装,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胶装顺序及要点详见《货物类资产验收报告大纲及说明》。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