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
关于2024年度开放课题结题的通知
各课题组:
今年项目结题工作拟于2024年6月下旬进行,为确保结题质量,请到期项目负责人根据附件要求,准备好结题材料,编写页码并装订成册(材料报送要求见本通知第二条),于2024年6月24日前将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材料请发送到指定邮箱)交送交或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紫云路292号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机电楼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安徽省重点实验室袁彬老师处,电话:13721033638,0551-63828102。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一、结题的范围
1、2024年到期的项目,到期未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所示“2024年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安徽省重点实验室项目待结题项目名单”;
2、2024年未到期,但已完成研究计划内容的项目,也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结题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研究形成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须标注“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号)”。
3、重点项目要求在研究周期内达到:
1)研究成果须与项目申请书研究内容相关;
2)发表SCI/EI论文1篇,或者发表CSCD收录论文3篇。(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须标注为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英文为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of Construction Machinery);
3)申报知识产权4项,至少有2项是发明专利;
4、重大项目要求在研究周期内达到:
1)研究成果须与项目申请书研究内容相关;
2)发表SCI/EI论文2篇,或者发表SCI/EI论文1篇+CSCD收录论文3篇。(第一单位或者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须标注为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英文为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of Construction Machinery);
3)申报知识产权4项,至少有2项是发明专利;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提交装订成册的验收材料,材料包括:
1、封面。见附件1
2、目录。目录顺序:①结题验收表;②立项通知、项目任务书;③工作总结;④技术报告;⑤经费使用报告;⑥推广应用表;⑦科研成果登记表;⑧成果附件(请将成果清单按序号一一列出,文章请明确写清楚作者、文章名称、来源、期卷号、是否核心、收录情况等,著作附原件。)
3、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
4、立项通知、项目任务书(请注意,须是已盖章的任务书)
5、研究总结报告。附件3
6、技术报告。见附件4
7、经费决算表。见附件5
8、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表。见附件6
9、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7
10、成果附件(论文、著作、专利、软件等。论文和著作需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对未能按时结项的课题,按照撤题处理,追回结余经费,三年内不得申报本院开放课题。
2、结项鉴定采取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结题鉴定等级。最终成果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联系人:袁彬
联系电话:13721033638,0551-63828102
电子邮箱:yuanbinwork@163.com
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