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建筑大学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安徽建筑大学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组织评审,共评审出2022年开放基金2项、主任基金2项,拟给予资助开展研究,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3日。公告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反映。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1 | 朱毅 | 扬州大学 | 基于知识图谱的工程机械故障诊断关键技术研究 | 开放基金 |
2 | 顾海荣 | 长安大学 | 地面钻井救援提升过程数字孪生技术研究 | 开放基金 |
3 | 王大桂 | 安徽建筑大学 | 基于SDG的复杂系统故障传播建模方法研究 | 主任基金 |
4 | 于鸿儒 | 安徽建筑大学 | 建筑工程微网系统组网关键技术研究 | 主任基金 |
公告说明如下:
1.项目研究时间从2023年4月至2025年3月,研究周期为2年。
2.资助经费的拨付、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建筑大学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 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安徽建筑大学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和申请书上填写的要求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要求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4. 项目验收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项目预期成果至少满足下列条件:
1)研究成果须与项目申请书研究内容相关;
2)发表SCI、EI收录期刊论文1篇(开放基金项目2篇,可以发表、录用各1篇);或 发表CSCD收录论文1篇(开放基金项目2篇,可以发表、录用各1篇))、EI收录会议论文1篇;
3)所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须标注为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英文为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of Construction Machinery);
(二)项目负责人应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研究形成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须标注“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号)”。
(四)需要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技术报告。
(五)项目及经费管理按《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申请书详见附件2。
5.项目负责人应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6.研究形成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须标注“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号)”,否则不能视为项目成果,不予结题。
7.需要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技术报告。
8.请获得资助的申请人于2023年3月24日之前提供签字盖章后的《任务书》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本实验室。
快递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紫云路292号,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邮编:230601)
联系人:袁彬
联系电话:13721033638
E-mail:yuanbinwork@163.com
安徽省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