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函〔2021〕94号《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初审,初步确定赵*等194人获得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
联系电话:0551-63513186
联 系 人:潘青
地 址:实训综合楼7407
根据校学函〔2021〕94号《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初审,初步确定赵*等194人获得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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