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6〕39号)文件要求,现就中期考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主要为建设类项目,包括: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课程及教材建设、培养基地建设、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及研究生能力提升项目(名单详见附件3)。
二、工作流程
1. 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中期检查任务书,学院进行初步审查后,加盖公章并填写审查意见。各学院须结合检查情况形成《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整体执行情况报告》(附件4)
2. 5月27日前,学院统一将中期检查任务书(签字盖章版)PDF扫描件、《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整体执行情况报告》word电子版报送至工作联系人。
3. 6月2日前,研究生院代表学校组织专家成立考核小组,进行中期检查考核,作出检查意见。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专家检查意见,做出修改。中期考核最终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为“合格”的项目可按期进行,考核为“不合格”的,应终止其项目。
4. 6月10日前,各项目负责人请将中期检查任务书(包含院系、研究生院、学校审核意见最终版)扫描件上传至安徽省学科学位管理平台(http://ahjyt.researchplus.cn/),登陆账号及密码与原申报时一致。逾期不报者,后果自行负责。
三、工作要求
1.落实项目负责人主体责任制。项目立项建设单位是项目申报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建设与研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要强化责任,抓实抓好项目过程管理,全面提高项目研究质量。
2.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初步审核,并结合检查情况形成《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科周老师
2.联系电话:0551-63828285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省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任务书.wps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2024年度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中期检查名单.xlsx
附件4: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整体执行情况报告.docx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