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2026年省属高校项目制试点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时间:2026-04-29作者:浏览:14


根据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省属高校“项目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校企联合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方式

项目制”全日制博士采用“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招生方式。

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项目制”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2人、全日制博士3人,其中全日制博士限定招收项目企业生源。具体招生项目、导师、专业领域和计划等信息见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2026年省属高校项目制试点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四、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安徽建筑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2288号)相关要求。

5.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修完全部规定的硕士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无补考科目,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所在学院同意。

3)外语和学术水平符合《安徽建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438号)相关要求。

全日制博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非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面向项目来源企业的一线优秀在职技术骨干,人选须符合我校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有良好的工程实践基础。

5.非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学术能力、申请资格相对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报考条件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自定。

6.非全日制考生,英语水平未达到我校申请审核制招生文件规定免试条件的,须参加招生学院组织的英语考核,并需达到规定成绩。未达到思想政治理论免试条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院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核形式均为笔试,满分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

五、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429日至512日。

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二)提交申请材料

2026512日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申请表等报名材料电子版(请使用扫描软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在我校“博士报名系统”(http://gsas.ahjzu.edu.cn/logon)上传提交,纸质材料(复印件)寄送至招生学院。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明细表》(附件2)。报考学院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考核、不予录取。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三)资格审查

招生学院对照学校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后,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合格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将联合项目合作企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开展考核;考核办法参照学院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考核内容及形式由招生单位与项目合作企业共同确定。

(五)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过程中,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依据考生所在复试组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增补拟录取,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部,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六、培养模式

依托省属高校项目制试点项目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以项目为依托,以企业为载体,实施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开展工学交替培养和校企双导师制联合指导。研究生课程学习在高校完成,科研实践主要在项目来源企业完成,校企共同负责对博士研究生进行全过程培养(包括思想品德、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风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我校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保持一致。在确定招生录取时,高校、企业、导师、研究生四方须签署协议(具体内容由学院通知相关考生),明确各方的责、权、利。

、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和学校解释执行。

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429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2026年省属高校项目制试点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