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字〔2023〕65号),现对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酬金第二次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酬时间
2026年5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二、酬金标准及工时要求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工作满40工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合肥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工作时间不足40工时,原则上每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15元人民币。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原则上每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15元人民币。超出核定工时的酬金由用工单位自行支付。
三、其他事项
1.每个学生助理应发放勤工助学酬金由用工单位根据学生实际工时确定,切忌不经核实直接按预算填报、随意填报、无差别填报等情况,同时需核对本次预算“附件一”,所申报费用需在预算范围内。另外需准备好助理排班表、值班签到表与勤工助学工作日志备查。
2.各用工单位要做好学生工作量统计,确保所有固定学生助理系统中在岗,由用工单位勤工助学管理员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勤工助学-用工单位薪酬管理-月份选择2026年6月”如实进行酬金填报(http://ehall.ahjzu.edu.cn/ywtb-portal/standard/index.html?browser=no#/hall),学生酬金如涉及多种计算方式的情况,需在该生发放金额备注栏填写工时计算依据,如:5月20工时;6月10工时。发放申请待校级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中导出纸质版请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
3.临时用工的勤工助学学生酬金发放不进系统,需将“附件二”与活动签到表单独报送至学生处审核汇总。
4.需要补报往期酬金的,如果该助理仅需补报往期不涉及本次的,填报时备注“补发某月X工时”;如果既包含往期又包含本次酬金的,备注“含补发某月X工时”。
5.各用工单位于7月3日下班前,完成勤工助学系统填报并将酬金发放表(纸质签章)报送至徽风楼1412办公室。联系电话0556-63828055。
附件一:
2025-2026学年勤工助学岗位及预算(5-6月份).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