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含研究生助管)酬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27    访问次数: 11

各有关单位、学院: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字〔2023〕65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含研究生助管)酬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酬金发放

    (一)计酬时间

第一次发放:2025年2月24日——4月30日;

第二次发放:2025年5月6日——6月30日。

    (二)酬金标准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工作满40工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合肥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工作时间不足40工时,原则上每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15元人民币。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原则上每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15元人民币。超出核定工时的酬金由用工单位自行支付。

研究生助管(不含助研、助教)酬金发放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相关事项

1.各用工部门应发补贴总额依据本学年所核定的岗位数与工时数而定(见附件1,参考本次上报金额上限,研究生助管参照往年酬金额度按照2个月工作量进行申报)。每个学生应发放勤工助学补贴标准由用工部门根据学生实际工时来评定,切忌不经核实随意填报、无差别填报等情况,同时须准备好相关排班表、助理值班签到表与勤工助学工作日志备查。

2.各用工部门要做好学生工作量统计,确保所有固定学生助理系统中上岗,不在岗位的及时离岗处理,由部门勤工助学管理员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勤工助学-用工单位薪酬管理-月份选择2025年5月”如实进行酬金(本学期的2-4月合并汇总)填报(http://ehall.ahjzu.edu.cn/ywtb-portal/standard/index.html?browser=no#/hall),学生酬金如涉及多种计算方式的情况,需在该生发放金额备注栏填写工时计算依据,如:3月20工时;4月30工时。发放申请待校级审核通过后,纸质版需请部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盖章报送至学生处留存。

3.请各部门于5月7日前,完成网络填报(临时用工的勤工助学学生酬金发放不进系统,请将发放表《附件2》与活动签到表报送至学生处审核汇总);请于5月8日前将酬金发放表(纸质)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103办公室,联系人:贺雅婷,联系电话:63828055。

4.为方便管理与酬金发放,原则上所有参与勤工助学(助管)的学生须在系统中上岗。临时岗位仅指用工时长小于一个月的岗位,其余岗位必须在系统中设岗并组织学生上岗,否则酬金将不予发放。

5.第二次发放具体填报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1.xlsx

附件2.xls

 

学生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