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节能研究院、信息网络中心:
为切实做好2025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
1.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压实各级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用房安全责任人分别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和所属实验用房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应具体做好本实验室及所属实验用房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自查
1.暑期轮休前,各单位应对所属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自查,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以及门禁管理等,建立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2.暑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实施封闭管理。封闭前,落实水、电、气、热源管理,做好防水、防火、防盗、防爆、防泄漏等措施。
三、加强安全管理
1.各单位根据所属实验室安全管理特点并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暑期确需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应对高温、强降雨等极端天气的安全防范措施。
2.暑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开放。所属单位应严格审查实验项目场所条件、保障手段、安全风险程度、应急措施等是否完善。
各单位暑期开放实验室一览表(模板见附件)于7月16日(星期三)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其中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报送陈海燕,纸质版送交紫云路校区徽风楼1601室。
3.各实验室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值日值班制度和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强化教育指导和监督管理。
4.暑期开展的实验项目要充分评估安全风险,制定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个人防护。开展高风险实验应由教师现场指导,确保安全。
5.暑期各单位应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学校组织抽查。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7月9日